黑龙江肇东,大爷的手机放在家里,里面的5万元却不翼而飞了,后来才知道,是儿子带回来的女友转走的,他很惊讶,想不清楚儿子的女友到底是怎么转走了他的钱的,儿子女友就说了:那123密码实在太简单了,我就是没钱了,已经吃掉25,000元了。
2025年5月22日,据新闻夜航报道,于老汉看着儿子又带着女朋友回来了,他非常高兴,和老伴准备了一桌的好酒好菜。
说起他们的儿子的女朋友,她就是小欣,一个漂亮活泼的姑娘,于老汉和老伴都很喜欢她,都把她当做未来准儿媳,她来了4次,每一次都得到好吃好喝的招待。
可是招待了这个准儿媳4次之后,于老汉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他手机里的5万元不见了,他问了家人,特别是老伴,问是不是他们转走了,可是没有一个人承认。
事后,家里人都觉得很惊讶,明明手机就在家中,家里人都没有动手机,钱怎么会无缘无故不见了。
而且这钱是分几次转走的,并不是一下子不见的,平时于老汉也不买什么东西,也没有接到任何奇怪的信息,更没有支付过,这钱不可能是被骗走的。
大家分析了一遍,最后把他们的目标放到了小欣身上,于老汉的儿子十分了解自己的女朋友,恋爱这么久,女友身上是身无分文的。
平常时出去逛个街,约个会,就连买个零食都是于老汉的儿子给钱的。
老汉的儿子其实也没怎么在意这个事,毕竟恋爱中,男生给钱很正常,他们俩的感情也非常好,他也不计较这个。
只是女友来了家中几次之后,她手头变得宽裕了,开始抱一大堆一大堆的零食回来,日子开始过得有滋有味了。
他们细细想来,这才把怀疑对象确定是她,让他们惊讶的是,小欣也承认是自己转走了5万元。
这让大家都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小欣到底是怎样转走于老汉的钱的。
原来,小欣非常聪明,她深得于老汉和未来准婆婆的喜欢,平时于老汉的老伴经常会带小欣买东西。她住院的时候也让小欣帮代缴费用,她知道了准婆婆的密码,非常简单,只有123。
小欣看着准公公和准婆婆,平时关系就特别好,用什么东西都是差不多一样的。
当她得知准公公手机里有5万元,手头拮据的她,就想着神不知鬼不觉用了准公公的钱。
她趁着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就拿起准公公的手机,她猜想准公公和准婆婆的密码是一样的,于是就输了进去,结果还真是一样的,就这样,她轻而易举地将准公公手机里的钱转到她手机上。
她有了钱之后,也没有别的爱好,她就是一个大馋丫头,有了钱,她只是想买好吃的,好喝的,让日子过得滋润一点。
所以等她偷钱的事情被发现之后,她已经花了25,000元,全部是买了水果和零食。
于老汉一家人得知那5万元就这样被小欣给挥霍25,000元,还竟然都是用来买吃的,他们真的很惊讶。
他们面对这样的准儿媳,一时都不知道如何是好,到底是原谅了小欣的偷钱行为,还是追究小欣的偷钱行为,他们一时都没有了主意,毕竟这种儿媳也只是嘴馋了一些而已。
面对像小欣这样的女孩,老汉和老伴纠结到底要不要这样的儿媳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缺钱可以开口问他们要,但是偷偷摸摸地把钱转走,就不是要钱这么简单了,这就是偷啊!
老俩口已经把他当做儿媳妇,也好吃好喝地伺候着她,甚至生病也是很信任她,让她帮忙代缴费。
现在因为这5万元,如果不要她当儿媳妇了,他们也还真舍不得,在他们看来,小欣偷钱吃了25,000元,这也只是嘴馋了些而已。
但是让他们不把这件事当回事,他们心里也很不舒服,5万元已经是他们家很大的一笔收入了,而且偷的行为关系一个人品,他们害怕让小欣嫁进来,毁了三代。
他们的担心是很正常的,毕竟家人如果有偷的行为,确实会影响家风建设。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一个家庭要和睦,要过上美好的生活,那么家人的人品一定要好,这样才能把家风建设好,而小欣可能很难胜任。
除此之外小欣的行为属于偷盗行为。从金额上来看,小欣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于老汉深知,如果这件事追究下去,小欣就会被刑事处罚,如果不追究下去,他又白白地失去了这5万元,他考虑了很久,最后他还是报了警,小欣被刑事拘留了。
对于小欣这个大馋丫头,你有何看法,她还能成为于老汉的准儿媳吗? (来源:夜航新闻—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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