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男子家装修叠墅,却不料,3个小孩破门而入搞破坏,男子发视频说:楼梯没有防护,怕他掉下去我承担不起,选择了报警,3位家长知道后,打电话给男子道歉,要求必须带孩子登门道歉,认识错误,而男子却做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举动,网友:这下“梁子”算结下了。
极目新闻5月21日报道了一件很有教育意义以及安全防护意义的事件。
男子是网络博主,他买了一叠墅,正在装修,可他发现有三个小孩背着书包在没人时闯入他家。
从监控视频中看到,小胖飞起一脚将木门踹开,还有一个把装修材料从袋子全部倒出来。
男子看完后,觉得造成的破坏不太严重,就是行为挺恶劣的,而且,这三个小家伙来了不止一次,在1月份就来搞过破坏。
监控也拍了下来,小胖把拦门的木板一顿踹。
男子开始担心,因为家里的楼梯没有防护,万一有人进来,不小心掉下去,这个责任真承担不起啊。
而且,楼梯没有围栏不说,但是在楼梯拐角处,离着地面有4米多高的距离,一点防护都没有,存在很大的危险。
男子也不知道是谁家小孩,就把监控视频发小区群里,提醒大家看好孩子,可是没有回应。
为了安全,男子特意打了木门,把进屋的入口挡住,好防止有人再次进来。
没想到,千防万防也没有用,三个小家伙又悄悄的来了,踹开了门,还跑楼梯附近看,把屋里的东西倒了一地。
男子越想越担心,家长一直没露面,他贴了提醒标识,为了稳妥起见,最终选择了报警。
在物业查监控后,知道了孩子家住在哪里了,物业表示,这三个小家伙就是小区的,会帮助男子找。
之后,物业专门等那三个小孩放学后,在小区门口等到了他们,把他们带到男子家。
一开始,小胖不承认踹门的事,物业经理说出小胖家住在哪里后,小胖才说:“就昨天来了,别的没来”,还说他之前也来过,没踹门。
经理让小胖和他的两个小伙伴给男子道个歉。
男子还是有顾虑,他担心这三个孩子随机生成一个“点子王”,回头再来怎么办?另外,他们的父母知不知道这个事?
毕竟,监控视频有6分钟,都是他们在搞破坏。
不过,男子还是挺庆幸的,还好三个小家伙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男子家房子在装修,屋里刚走完电,电线都是裸露的,屋里还有很多脚手架,又没有围栏,挑高四五米,到处都是危险。一个万一毁掉的就是两个家庭。
没想到事情出现了转机,三个小孩到男子家道了歉后,他本来不打算追究了,但是,三位家长去物业要了男子的联系方式。
家长给男子打电话,诚恳的道了歉,说已对孩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
男子说那就行了,这事就结束吧。
可是,家长不同意,坚持要带着孩子登门道歉,必须让他们认识到错误。
男子觉得家长很通情达理了,他也不打算追究了,可既然这样,他觉得还是该给三个小家伙一个“教训”。
他特意去给三个小家伙买了伴手礼——五年级的练习册,每人一份,当做六一礼物。
三个小家伙看到试卷后,连连后退,哭笑不得地说,这个就不需要了吧。
男子还是送给了他们,三个小家伙也知道自己做了危险的事情,男子也原谅了他们。
而小胖的爸爸更逗,让小胖踢100下门板,还说必须让他长记性,会监督他把卷子做完,甚至听了网友的建议,把卷子后面的答案全撕下来了。
有网友调侃,这回博主和孩子的“梁子”算是结下了,你送试卷有点狠了。
最终,事情圆满结束,不少网友开始一起监督小胖写卷子了。
其实,这三个小家伙的父母都是三观正、明事理的人,该道歉道歉,也要让孩子认识到错误,能勇敢面对问题,正确引导孩子,大家都不会苛责。
男子作为业主,在房屋装修期间,若安全保障没做好,是要承担责任的,他的这个担心是对的,防患于未然的做法也是正确的。
此事中,小孩的破坏行为是直接原因,但是男子作为业主,在装修期间也应对房屋的安全保障负有一定的责任。
比如,确保楼梯,电线等危险区域有适当的防护措施,还有,防止他人因疏忽或故意闯入而受伤。
男子在发现三个小家伙闯入后,特意做了木门,也贴了警示标识等,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男子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受伤,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男子的做法可以说,主动的、及时的排除了可能会发生的潜在危险。
而三个小孩多次闯入男子家,踹门,破坏装修材料等,其行为已构成对他人财物的损害。
由于小孩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三个小孩破坏他人财物,应该由监护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而且,监护人还应该对孩子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大家觉得男子送试卷的做法怎么样?
信源:极目新闻-202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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