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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去医院种植牙,医生给他打完麻醉,用刀割开牙龈后,突然发现手术工具不齐,

重庆,男子去医院种植牙,医生给他打完麻醉,用刀割开牙龈后,突然发现手术工具不齐,当即就要给男子缝上,等下次再做。男子不想再挨一刀,执意要一次性做完。等闪送送来手术工具后,男子只能再次麻醉,继续手术。事后,男子找医院讨要说法,医院的说辞让男子大吃一惊。 5月20日,徐先生求助记者,反应他种植牙的一场波折。 2024年11月,徐先生的两颗牙有点不舒服,他来到某私立口腔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建议他做种植牙。 牙口可不是小问题,关乎饮食,况且徐先生坏掉的两颗牙在门牙位置,不收拾好很影响美观。 于是,徐先生当即按照医生的建议,交了1.2万元,决定做种植牙的手术。 缴费的当天,医生就给徐先生安排了手术,一次性种入了两颗植体。 手术还算顺利,徐先生本以为这次种牙就可以一劳永逸,万万没想到,却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2025年4月,徐先生再次来到口腔医院进行复诊,医生经过检查发现,其中一颗植体不太成功,需要重新种植。 重新种那就意味这要再做一次手术,虽说是小手术,也难免让人有点担心。 但牙齿不争气,他也没办法,只能忍痛接受医生的安排。 躺到手术床上,医生很熟练的给徐先生打了麻药,随后就感觉到牙龈被医生用刀割开。 谁知,医生准备将原来的种植体拔出来时,突然发现少个专业工具。 医生让护士去找,护士竟然表示:这个工具不在医院,还在另一个院区。 没有工具,手术没法继续进行,医生告诉徐先生,要先把伤口缝合起来,下次拿回工具再做。 这不就是意味着自己白白挨了一刀嘛,下次还要再来一遭,他可不想再折腾这么一遍,于是,徐先生执意要求这次做好。 于是,医生联系闪送,加急从另一个院区取了手术工具送过来。尽管不断催促,还是耽误了近半个小时,麻药劲也过了。 医生只能再次给徐先生麻醉,然后继续手术,折腾了大半天,手术终于完成了。 事后,徐先生越想越气,医生连手术工具都没有准备齐全就做手术,这也太疏忽大意了吧? 幸好是种牙的小手术,如果是做心脏手术,突然发现少了工具,还是要命的事。于是,他找到医院讨要说法。 万万没想到,医院不是主动承认错误,反而把责任全部推到护士头上,称是护士没有准备好手术工具,医生对此并不知情,要处理护士了事。 护士也好,医生也罢,只要是医院存在过错,那就应该给他赔偿。 可谁知,一转眼医院又换了一套说法。 医院负责人表示,医生第一次给徐先生牙龈开刀,并不是要取植体,只是为了给他消炎,看看有没有必须要重新种植。 第一次听说消炎还要麻醉,还要在牙龈上开刀,徐先生不认可这样的说辞。 医院又表示,徐先生的牙龈上存在漏管儿和脓包,手术是临时决定的,而且手术缺失的是一种耗材,并不是手术工具。 医院的态度很明显,就是故意打马虎眼,不想赔偿,推卸责任。 总之,不管怎么解释,缺少器材也好,耗材也罢,没得东西就动刀,这肯定是医院的问题。 对于院方前后并不统一的说法,徐先生无法分辨真假,只能向卫健委投诉,希望能给他一个说法。 对于徐先生的遭遇,还有网友表示,这没得我兄弟伙倒霉,医生说是急性阑尾炎,马上安排手术,结果划开肚皮一看,搞错了,不是的,赶紧缝上。 也有人认为,这样的医生就应该吊销证件,医院也应该吊销执照。 患者信任医院才来治疗,医院却这么不负责任,太让人寒心,毕竟医疗无小事,容不得半点马虎。 徐先生要求赔偿完全合理,医院就该正视问题,别光想着打马虎眼。 希望卫健委能好好查查,给徐先生一个公道,也让大家以后看病能更安心。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生在手术前没有准备齐全手术工具,导致手术过程中断,需再次麻醉继续手术。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诊疗规范,属于医疗过失。 事后,医院又推卸责任,先是将责任归咎于护士,后又改变说法,称手术是临时决定的,且缺失的是耗材而非工具。 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说法进一步证明了医疗机构在管理上的混乱和过失。 因此,医生虽然没有直接造成严重人身损害,但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已对徐先生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额外风险。 徐先生因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不得不承受额外的痛苦和风险,有权主张医院给予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赔偿范围应当包括徐先生因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而产生的额外医疗费用、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最后,医疗机构的行为还可能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很可能面临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信源:重庆天天630 2025.5.20 #夏日生活打卡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