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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罗先生去年买了新房,精心装修好打算当婚房。可4月29日接到物业通知,家

广西柳州,罗先生去年买了新房,精心装修好打算当婚房。可4月29日接到物业通知,家里竟被粪水泡了。他赶回家,满屋污水和排泄物,臭气熏天。物业清理后仍有臭味,还推脱不负责楼道管道。罗先生和物业协商多次都没结果,实在没办法,只能求助媒体。这事儿闹得,好好的婚房成了这样,物业还不积极解决,真是让人闹心。

据5月24日环球网报道,柳州的罗先生满心欢喜地期待着人生中的大事-结婚。为了能给未来的妻子一个温馨的家,他去年咬咬牙,花大价钱买了一套新房,又花了不少心思和精力装修。每一个细节他都亲自把关,就盼着能早日搬进这个充满爱的小窝,开启幸福的婚姻生活。

然而,4月29日这一天,一个电话彻底打破了罗先生的美好憧憬。是物业打来的,电话那头的声音有些慌张:罗先生,您赶紧回家看看吧,您家里出事儿了!

罗先生心里“咯噔”一下,一种不祥的预感涌上心头。他顾不上手头的工作,急忙请假往家赶。

当罗先生打开家门的那一刻,一股刺鼻的恶臭扑面而来,差点把他熏晕过去。

眼前的景象让他目瞪口呆:满屋都是污水,家具、家电都被泡在脏水里,上面还漂浮着令人作呕的排泄物。

原本干净整洁、温馨浪漫的婚房,瞬间变成了一个“粪房”。罗先生只觉得脑袋“嗡”的一下,差点没站稳。

他赶紧联系物业,物业倒是派人来了,简单清理了一下。可清理完后,屋里还是弥漫着一股难闻的臭味,根本没法住人。

罗先生要求物业彻底解决问题,可物业却开始推卸责任,说按照合同,他们不负责楼道管道,这事儿跟他们没关系。

罗先生一听就火了:我按时交物业费,你们物业不就是应该保障小区设施正常运行,处理这种突发情况吗?现在我家被粪水泡成这样,你们却不管不顾,哪有这样的道理!

物业工作人员则一脸无奈地说:罗先生,我们也是按合同办事,楼道管道的问题不在我们的服务范围内,您得找相关部门或者楼上的业主。

罗先生觉得物业这就是在踢皮球,他一个普通老百姓,哪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楼上业主他也联系不上。

接下来的几天,罗先生多次和物业协商,希望他们能承担起责任,帮忙解决问题。可物业始终态度强硬,就是不愿意管。

罗先生实在没办法了,看着这满目疮痍的婚房,他心里又气又急。

女友本来满心期待着能住进这个新家,现在看到这副模样,都开始嫌弃不想来了。

罗先生一咬牙,决定求助媒体,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能让物业重视起来,给他一个说法。

大家纷纷指责物业不负责任,好好的婚房被弄成这样,换做谁都接受不了。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一、物业可能触犯的法律及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在本案中,即便合同中约定物业不负责楼道管道,但楼道作为业主共有部分,物业仍有基本的管理和维护义务。

当出现粪水倒灌至业主家中这种严重影响业主正常生活的情况时,物业不能简单以合同约定为由推卸责任。

物业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协助业主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保障业主的正常居住权益。若物业未尽到上述义务,就构成了对物业服务合同的违反。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罗先生的房屋因粪水浸泡,家具、家电等财产遭受损失,这是物业未履行好相应义务所导致的间接结果。

物业的不作为使得罗先生的财产权受到侵害,罗先生有权要求物业对其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二、罗先生的维权途径及法律依据

罗先生在面对物业的不作为时,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先与物业进行协商,要求物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解决问题和赔偿损失。

若协商不成,他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沟通协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对物业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

如果问题仍未得到解决,罗先生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主管部门对物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此外,罗先生也可以像原文中提到的那样,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来看,物业在此事件中的行为存在诸多不当之处,侵犯了罗先生的合法权益。罗先生应积极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罗先生每天都在焦急地等待着物业能给他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可物业那边却一直没有什么动静。

好好的婚房,如今却成了一个让他头疼不已的难题,罗先生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