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枪毙27年后改判无罪,子女申请赔偿遭拒,法院:不溯及既往

刘姐两性集锦 2024-10-09 16: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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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陈述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中间

文丨兴月

编辑丨兴月

1960年7月10日,山西省临猗县发生了一起投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刘忠武被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随后被执行枪决。

然而在21年后,临猗县人民法院却突然做出《复查改判报告》,认为原判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力,故而判决不当,并改判刘忠武无罪。

可在这21年里,刘忠武的家庭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父亲因悲伤过度而不幸逝世,母亲与妻子则带着四个孩子背井离乡,常年遭受社会的歧视与他人的指指点点。

在改判无罪后,刘忠武的儿子刘青水认为,既然当年的法院判决有误,理应赔偿我们家,然而他的赔偿申请却屡次遭到拒绝,法院给出的理由就是不溯及既往。

漫长的申诉之路

一个错误的定罪,不仅结束了一个无辜人的生命,还毁了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导致这个家庭承受了几十年的痛苦与耻辱。

这种“冤假错案”的事情就真真实实的发生在了刘青水的身上,当年他的父亲刘忠武因“投毒罪”而被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随后被执行枪决。

而当时的刘青水也不过才四岁,因万荣县人民法院的错判从而失去了自己的父亲,他的生活也因此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1960年,刘忠武被执行枪决,被迫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的家人对此感到崩溃不已,家中的“顶梁柱”就这样没了。

刘忠武的父亲身体一直都很不好,又因此事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在刘忠武被捕后没几天就因病逝世了。

而他的母亲与妻子则被扣上了“反动派”的帽子,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她们不能去公社食堂打饭,还要承受村里人的指指点点与谩骂。

原本幸福的家庭就这样被彻底给破坏了,一家人难以在村里继续生活下去,只好背井离乡,离开了生活几十年的家乡。

一家人的生活都因此事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霾,在外生活的这段时间里依旧过的很艰难,他们仿佛被困在里面了,无法摆脱阴霾。

参考资料:《成都商报》官方账号——《男子因投毒罪1960年被执行死刑,27年后宣告无罪,子女申请国家赔偿被驳回》

然而这件事情带来的影响还远不止如此,刘忠武有四个孩子,刘青水是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下面还有一个弟弟。

刘青水的学习成绩一直非常优异,初中毕业后原本应该上高中的他,却因父亲的这桩“投毒案”而惨遭拒绝,政审不过关,没有哪个高中学校敢收他。

这让他感到很绝望和崩溃,向往的学校生活就这样被迫中止了,他只能去种地,过着心酸且艰苦的平凡生活。

而他的两个姐姐同样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先后订了三次婚,可最终都惨遭退婚,男方家一打听得知他们的父亲曾犯过罪后就直接反悔了。

两个姐姐对此备受打击,经常躲在屋里偷偷抹眼泪,刘青水对此也感到很痛苦,但也无能为力,他无法改变当年的判决。

看着母亲愈发佝偻的背,他内心五味杂陈。作为家中的长子,他毅然决然的挑起了家中的“大梁”,照顾一家老小,打工赚钱补贴家用。

后来,弟弟初中毕业后参加了中专考试,成绩还不错,可因父亲的缘故导致政审不过关,一直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

面此情形,刘青水有些不甘心,他不想让弟弟跟自己一样早早地辍学打工,不想让他重走自己的老路。

于是,刘青水来到了县里的教育局,并问清情况。而教育局在了解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也派人到刘青水的村里审查了相关情况。

与此同时,教育局还派人前往万荣县人民法院,并抄写一份关于刘忠武“投毒一案”的判决书。

转机

教育局针对刘青水一家的特殊情况做了相关的了解,并进行了协调,最终刘青水的弟弟如愿被补录进了一所卫校。

时隔二十年,刘青水终于有机会看到了关于父亲“投毒”一案的判决书,通过判决书中的内容,他得以了解了当年事情的来龙去脉。在看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刘青水内心五味杂陈。

1960年,刘青水的父亲刘忠武才31岁,在公社大队食堂工作,是家中的顶梁柱。

三月份的一天,公社食堂内突然有五名用餐社员出现了中毒症状,幸而抢救及时,无人伤亡,可这起事件还是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刘忠武作为公社大队食堂事务长自然成为了最大的嫌疑人,而且根据万荣县当地法院调查,他在任职期间曾出现重大失误,经常手续混乱,甚至账目不明确等等。

为此,在整风运动期间,刘忠武因“频繁犯错误”从而被举报撤职。工作丢了,刘忠武怀恨在心,便在生产队食堂水缸里投毒。

就这样,刘忠武被扣上了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因为案件疑点重重,证据不充足。只是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司法机关办案一直都是从严从快处理。

从刘忠武被警方逮捕,再到审讯,最终法院判决,这整个过程都非常迅速,刘忠武根本没有机会为自己辩解。

在审讯的过程中,无论刘忠武怎样辩解,调查人员都认为他具备最佳的作案时机和动机。在警方的连番审问下,刘忠武的辩解是那样的苍白无力,精神一度陷入崩溃。

7月10日,山西省万荣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忠武死刑,8月29日执行枪决,刘忠武因这个莫须有的罪名而丧失了生命。

参考资料:上游新闻——《男子因投毒罪1960年被执行死刑,27年后宣告无罪,子女申请国家赔偿被驳回》

整个过程都十分迅速,刘青水等人并不知晓案件的具体审理过程,对其一概不知。直到看到了判决书,刘青水才明白自己的父亲是清白的,他被冤枉了。

其中,最大的疑点便是毒药的来源,判决书中显示刘忠武往水缸里投的是“赛力散”,这是一种农业杀虫剂。

而赛力散是不溶于水的,它只微溶于乙醇、苯,易溶于乙酸、丙酮等。为此,毒物的来源存在很大的疑点,赛力散不溶于水,按理说投入水缸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水面上可能会存留白色且带光泽的斜方晶体原状,应该会很容易发现的。

最重要的是,判决书中写的是在投毒后水变成了“黑色”,这明显说不通,存在很大的疑点。

赔偿申请屡遭拒绝

可以说,当年的判决疑点重重,刘青水对此很不满,决心为父亲讨个说法。1981年,临猗县人民法院做出了相应的《复查改判报告》,重新审查当年的事情。

1987年复查终于有了结果,临猗县人民法院改判刘忠武无罪,因为当年的案件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充足。

随后,刘青水便踏上了漫长的赔偿申请之路,历经千辛万苦都没能如愿。他认为虽然父亲被改判无罪,得到了清白,可他们一家人所遭受的苦难却没能得到弥补。

因万荣县人民法院的错判,不仅导致他的父亲丧失了宝贵的生命,还给他们一家人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生活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工作更是处处受阻,还受人指指点点。

这些苦难是钱无法弥补的,更不是一个简单的无罪宣判就能够挽回的,他想要一个交代。

于是,他向临猗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并提交了相关的证据与材料。然而他的申请却被驳回了,理由便是《国家赔偿法》不溯及既往。

法院认为该案件的侵权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之前,而《国家赔偿法》则是在1995年1月1日起才开始施行的,为此认定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这让刘青水感到很难过,但他没有放弃,而是坚持上诉。只是申请国家赔偿之路漫漫,申请一直惨遭驳回。

结语

刘青水一直被困在这桩案件里,蒙受多年的委屈也始终没有消散,如今的他头发发白,即便已经68岁了也依旧坚持申诉,想要得到一个结果,给这么多年的生活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也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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