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大学生掉进化粪池身亡# 体育课后一脚踩空,20岁大学生竟命丧化粪池!井盖上铺的竟是腐烂木板!这两天,重庆对外经贸学院的悲剧刷爆全网。更让人愤怒的是,这个"吃人"的化粪池不仅没有井盖,连块警示牌都没有!今天我们聊聊:学校到底犯了哪些致命错误?家长能拿到多少赔偿?这样的惨剧究竟该如何避免? 一、学校责任分析:管理漏洞成了“致命陷阱” 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窨(yìn)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必须担责。而在这起事件中,化粪池井口仅用腐朽木板覆盖,周围铺草皮伪装,连最基本的警示标识都没有!尽管同学和学校紧急施救,但男生因吸入有毒气体,最终不幸身亡。 本案第一个关键争议点:学校到底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呢? 马律师认为,学校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对化粪池这类危险区域有三大法定义务: 1、设施安全检查:得定期排查井盖有没有破损、木板是不是还牢固; 2、风险警示:要设置一些醒目的标志,提醒学生们绕着走,别靠近; 3、及时维修:一旦发现有什么安全隐患,得马上处理,比如说把腐朽的木板换掉,或者加个围栏什么的。 然而,根据学生描述,事发路段是学生归还器材的必经之路,可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下方有化粪池。这就说明学校不仅没有去排查隐患,甚至可能一直都没把这个“隐形杀手”当回事! 本案第二个关键争议点:学生自己有没有过错呢? 这个男生已经20岁了,在法律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过马律师觉得,“不能因为他成年了,就要求他必须能预见到地下的陷阱啊”!要是学校没有尽到管理的责任,学生就算再小心谨慎,也可能会因为设施本身的缺陷而受到伤害。所以呢,学生是没有过错的,学校得承担全部的责任。 二、赔偿怎么算?家属能拿到哪些补偿? 如果学校的责任成立的话,赔偿可能包括下面这些: 死亡赔偿金(按照重庆城镇居民的年收入来算,再乘于20年) 丧葬费(大概是几万元,这个费用是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来算的) 精神抚慰金(通常是5万到10万元之间) 家属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实际支出(这些费用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赔偿) 另外要注意啊,如果学校买了校方责任险的话,那么部分的赔偿费用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但是要是赔偿的费用超过了保险的额度,那超出的部分还是得学校自己来支付。 另外,更可怕的是刑事责任!《刑法》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确规定:明知设施危险却不处理致1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最高判7年! 一条腐烂的木板,毁掉了一个家庭。法律不会因为“意外”二字,就免除学校的责任!希望所有学校都能引以为戒,别再让“安全漏洞”变成“夺命陷阱”。转发提醒更多家长:遇到类似问题,别忍气吞声,法律就是我们的武器! 你觉得学校该赔多少钱?如果是你,会如何避免这类悲剧?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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