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烤鸭师傅被餐厅拖欠了11万的工资,劳动仲裁获得支持后,他上门讨要工资,谁知餐厅女老板却狂妄叫嚣:“你10年内别想拿到钱!”烤鸭师傅只得申请强制执行,可即便面对执行法官,女老板仍不肯给钱,还称顶多给烤鸭师傅3000元。法官:“你逗我们呢?封了这家店!”
据封面新闻5月26日报道,杜师傅是涉事餐厅的一位烤鸭师傅,他在店里勤勤恳恳的工作,本想着能靠双手挣一个稳定的生活,谁知餐厅却一拖再拖,始终不给他发工资。
杜师傅多次找女老板讨要工资,换来的却是恶语相向。无奈之下,杜师傅选择了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结果虽然支持了杜师傅,但女老板依旧我行我素,还放出了狠话:“你试试看,我保证你10年内别想拿到钱!”
面对女老板的坚持不给钱,杜师傅感到十分郁闷,自己岂能白干活?因此杜师傅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调查发现,餐厅所登记的法定代表人,竟然是一位刘姓的老太太,看来是涉事餐厅的老板找了人来顶包,打算逃避责任了。
之后,执行法官与杜师傅一起去了餐厅,准备进行实地执行。然而到了餐厅后,经理一个劲地哭穷,说餐厅穷的都要倒闭了,实在没有钱给。
执行法官并未理会,直言要在餐厅耗到底,并给了经理两个方案:
第一,把餐厅实际老板找来;
第二,给钱。
餐厅经理再三考虑后,表示要请示下女老板。期间,执行法官询问了店员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却发现店员们甚至觉得老板很冤。
执行法官对此进行了现场普法,向店员们解释了拖欠工资是违法的。而就在普法过程中,女老板来了电话,表示愿意支付拖欠杜师傅的工资,但只能给3000元。
法官当即怒怼:“3000?你逗我呢!我等了你一下午了,11万的工资就给3000?”“封吧!”
那从法律角度来讲,此事该如何评价?
1、《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现在餐厅拖欠了杜师傅11万元的工资,这说明餐厅有至少1年没发杜师傅工资了,这显然是违法的,杜师傅有权要求餐厅把工资结清。
不过,按照法院的调查结果,餐厅的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而已。从这点来看,餐厅的实控人是有逃避债务的意图,这种行为属于恶意变更,严重违反了法律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即便女老板将餐厅法定代表人换成了老人,她退居到幕后,也不影响她要承担偿还餐厅债权的责任。
2、《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从这点来看,执行法官查封了餐厅,也是有法律依据的。谁让餐厅女老板故意逗执行法官,11万元的工资竟然只给3000元,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
当然,就餐厅女老板的行为,其实还可以按照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处理。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由此可见,执行法官还是比较宽容的,没有直接将女老板给送去检察院起诉。
据悉,执行法官在餐厅大门上贴上了封条,导致餐厅无法营业后。女老板终于慌了神,立即表示愿意协商。
最终,经过再次协商,餐厅在查封当晚就支付了3万元,并承诺剩余案款每月还5000元。次日一早,法院对餐厅解除了查封。
最后,有网友表示:“对于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必须要严打,否则将来会有不少老板争相效仿。”
还有网友表示:“这个女法官太酷了,让你叫嚣,叫嚣就封你店,在追债的路上,就需要更多这种硬气的法官。”
对此,您怎么看?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