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有温度,热点有态度,大家好,今天我们说一下一个提案引发的社会热点。
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年的会议也接近了尾声,但是因为一个提案,让全网一直都在沸腾。
委员周世虹提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
这个提案的基本意思就是,父母犯罪将不再影响儿女的考公,参军。而这个提案也被中国政法大学的罗翔教授进行了解读,而就是罗翔的解读让喜爱他的粉丝和网友们接受不了。
罗翔的解读是《罪责自负》也就是说罗翔原则上同意这个提案,当然罗翔在之前就说,人类的知识非常多,而法律知识只占了1%不到,因此罗翔只在法律知识的层面上解读这个提案,因为这是罗翔的擅长的领域。
在看过完整的解读之后,不难发现,罗翔不愧是政法大学的教授,引经据典,抛砖引玉各种案例张嘴就来,从多个角度解释了为什么要消除对犯罪子女考公的限制。在这期间盟主有看到一个词出现的很频繁,那就是公平。
是啊!作为法律公平肯定是前提,但是不知道罗翔教授能不能解释什么是公平,难道限制犯罪子女考公就是不公平,诚然父女犯罪影响儿女乍一看确实有失公平,但是在我国,我们一直都讲我们是的人情社会,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有人情那么很多后辈会不会得到父母的朋友们的照顾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那是一定会的。既然这样,那么如果有官员因违法违纪被抓,要是取消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那么这些被抓的违法违纪的官员,他们的至交旧顾会不会照顾这些后辈子侄。而这些人会不会想尽办法给自己的父母开脱呢?当然这只是取消犯罪儿女考公后的一个问题。
再有如果认为限制犯罪儿女考公是不公平的话,那么继承父母留给儿女的人脉是不是也是不公平的表现,既然不想受父母牵连,那么继承父母的余荫是不是也要取消,我想这个肯定是不能实现的,但是在现在的社会很多人却是拿着父母违法得来的钱肆意挥霍,享受生活,而我们却还要给他们争取所谓的公平,我想这可能就是网友们对罗翔老师最大的不满。
还有如果说不取消就是对犯罪子女的不公平,那么试想一下,如果取消限制对那些受害者的子女就公平了吗?一个人好不容易筹够了治疗自己孩子的钱财,却被一个抢劫犯将钱财抢了过去。而被抢的人因为没有钱给孩子治病,最后导致孩子夭折或者落下终身残疾,如果取消限制,这个抢劫犯的子女也能考公,那么对这个没钱治病的孩子公平吗?
我们并不是想要阻止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我们只是想表达自己的想法,不可否认罗翔教授的专业性,但是我想说社会的发展并不是只看法律的发展,还需要人心,设身处地的去想这件事就会发现,如果将自己放在受害当事人的一方,那么可能对这个提案 都是不能接受的。
我们所说的犯罪其实分为很多种,有主观的也有非主观的,就比如一个司机因为躲避行人不及时,最后导致行人身亡,司机也因此受到处罚,而他的子女因为这个司机的原因不能考公或者参军,像这类的事情我们还是可以考虑酌情处理的。毕竟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都不希望出现这种事情。但是如果是那些主观犯罪的,则就一定不能取消限制。
不知道我的这个观点能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欢迎大家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