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债不消?黑龙江大庆,男子从银行贷款20万,结果只还了9期利息后就因病去世。银行催收过程中得知男子留下公积金等共计21万的遗产,还有一套价值20万的房子,遂要求男子的家人偿还贷款。可男子的妻子认为,这并不能算男子留下的遗产,其中有一半还是自己的,另外还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双方沟通未果,银行把男子的家属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了!
据九派观察5月26日报道,在黑龙江大庆,王某原本和妻儿过着安稳日子,不求大富大贵,却也其乐融融。
然而,王某为了把生意做大,就在银行贷款了 20万,本来正常的还着利息,可谁知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不仅夺走了他的生命。
银行的催款通知,像一声惊雷,打破了笼罩在王家人心头的悲痛宁静,可王某就留下那点微薄的遗产,公积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合计21万元,加上一套估值约20万元的房子,王某妻子觉得这钱不能用这还。
可银行那边不答应。他们认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王某生前为了生意周转从他们那儿贷的钱,如今人虽然没了,但这笔债可不能一笔勾销。
他们查明王某留下的遗产足够覆盖贷款本息,所以,他的父母、妻子和两个孩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理应用他们将要继承的遗产来清偿这笔债务。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毕竟,银行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王某的妻子却满腹愁肠,怎么也想不通,双方谁也不让谁,对于这笔债务怎么算、遗产怎么分,根本谈不拢。
银行为了把钱要回来,只能一纸诉状,把王某的父母、妻子,连同那俩未成年孩子,一起告到了法院。
法院经过一番仔细的庭审调查和对证据的核实,法官们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弄清楚了。法院首先确认,王某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王某去世后,如果继承人继承了他的遗产,确实有义务在拿到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欠的债。
可问题是,王某的遗产到底有多少?又该如何分割和清偿?法院对照着《民法典》的规定,把王某留下的那些财产,一样样地拎出来分析。
法官查明,王某名下的公积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共计21万元,以及那套价值约20万元的房产,都是他在和妻子结婚后取得的,属于板上钉钉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说的,在分割遗产前,得先把妻子那份儿分出来。这总共约41万元的共同财产里面,有一半,大约20.5万元,是王某妻子的,是她的合法财产,不能作为王某的遗产用于偿还他的个人债务。
那剩下的约20.5万元,才真是王某的个人遗产,按说该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妻子和两个未成年子女一起分。
可法律在冰冷之外,也有温情的一面,特别保护弱势群体。考虑到王某的俩孩子,小胳膊小腿儿的,既没有独立的劳动能力,也没有其他经济来源来维持生活,正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中明确规定的那种“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
对于这类继承人,法律专门开了个口子,要求在分割遗产清偿债务时,必须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和上学的权利。
经过一番精打细算,在依法扣除了应归王某妻子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又给两名未成年子女保留了法定的必要生活费用后,王某那点遗产里,能拿出来还银行贷款的,就所剩不多了。
最终,红岗区人民法院一锤定音:王某的父母和妻子,得在他俩实际继承到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共同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合计5万余元。
对于银行要求两名未成年子女承担清偿债务的诉讼请求,对不起,没门儿,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面对法院的判决,银行负责人虽然因为王某的意外离世遭受了一些经济损失,可也表示理解。他们承认王某的家人在这场变故中承受了更大的痛苦和生活负担,因此对法院的判决予以认可。
目前,这案子已经判决生效了。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无疑彰显了法律在冰冷的条文之外,同样蕴含着对社会伦理的尊重和对人情世故的考量,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这事儿也像面镜子,照出了生活的无常,悄悄提醒我们,趁早做点财务和法律规划,或许能避免类似的家庭变故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