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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醉汉”拽童事件性质非常恶劣: 第一,小女孩一开始就抓着门口铁门强烈反抗,

娄底“醉汉”拽童事件性质非常恶劣:

第一,小女孩一开始就抓着门口铁门强烈反抗,说明女孩没有一丁点自愿跟他走的意思。

第二,刘某强行拖拽女童,女童尽全力反抗他还是不管不顾,说明他有非常强烈的不可告人的企图。正常玩闹,遇到反抗就会收手。

第三,刘某饮酒但非醉酒,案发时他意识清醒且行动未受影响,不能说他没有意识或行为不受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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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5plus5
5plus5
2025-06-05 07:26
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