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她曾是舞台上最耀眼的明星,是万众瞩目的“刘三姐”,歌声甜美舞姿动人,红遍大江南北。
可谁能想到,这样一位风光无限的当红女星,最终却沦为阶下囚,甚至被判处死刑,成为新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让她从备受追捧的明星沦为罪犯?而她在被枪毙之前,喊出的那句“不公平”,又是什么意思?
改变她命运的男人
在20世纪80年代,演员的收入微薄,程春莲虽然因为演了歌舞剧里的“刘三姐”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赚到手里的钱和她越来越膨胀的欲望根本不搭配。
她看到身边有些人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抓住机遇下海经商,一个个赚得盆满钵满,这种感觉深深地刺激着她。
她不甘心只做一个拿着微薄死工资的小演员,她想要更多,渴望像那些成功商人一样变得有钱。
于是她做出了一个决定,她要放弃舞台投身商海,她先是试着在一家服装公司做销售。
凭借着“刘三姐”的名气,她在初期确实吸引了不少顾客,生意也一度十分红火。
可好景不长,人们对她这样一个昔日明星的新鲜感逐渐消失,她的销售业绩也随之急转直下,最终惨淡收场。
这次的失败并没有浇灭她对财富的渴望,反而让她更加渴望变得有钱。她开始寻找新的机会,于是就把目光投向了当时利润最为丰厚的石油行业。
在石油行业这个充满诱惑和陷阱的领域,她遇到了一个改变她命运的男人,这个人是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科长梁某。
梁某掌握着石油指标的分配权,这在当时可是“点石成金”的权力,而程春莲则拥有美貌和人脉,特别是她曾经的明星身份,让她更容易接触到有权有势的人物。
两人各取所需,一拍即合,1988年开始进行权色交易。
程春莲成了梁某的情人,还利用自己的美貌和曾经的名气,为梁某牵线搭桥,打通关系帮他获得更大利益,梁某则利用职务之便,为她提供紧缺的石油指标。
有了石油指标,程春莲就开始大肆倒卖石油,利润滚滚而来,很快就积累了巨额财富。
金钱彻底淹没了她曾经的艺术梦想和道德底线,她沉迷于奢靡的生活,购置豪宅、名车,穿金戴银挥金如土,早已忘记了曾经在舞台上那个清纯朴素的“刘三姐”。
小时候卖冰棒赚钱
程春莲之所以对钱有着这样的执念,还要从她的家庭说起。
她家里经济条件很差,所以她从小就想着做些什么改变家里的贫困生活,因为家里的孩子特别多,她又是老大,所以她不上课的时候就出去卖冰棒赚钱。
进入歌舞团以后,她特别努力地练习舞蹈,甚至有几次因为肌肉损伤直接在练功场晕倒了。
1971年她被选中出演《刘三姐》,16岁的她用清脆甜美的嗓音唱着山歌,用轻盈优美的舞姿演绎着少数民族少女的灵动和活力。
一夜之间,她的名字传遍大街小巷,她成为那个年代最耀眼的明星之一,一个冉冉升起的艺术新星。
有了这一次的成功,好像人生都变得顺利了许多,她马上就被推向了更高的舞台,参演了另一部歌舞剧《马兰花》。
这台剧的成功,进一步巩固了她在艺术界的地位,也让她更加深受观众的喜爱。
如果她能一直坚持自己的艺术之路,潜心钻研表演艺术,不断提升自己的艺术造诣,也许真的会成为一位至今还有名望的艺术家,甚至名垂青史。
可惜她成名太早,过早地接触到了名利场的喧嚣与浮华,也过早地体会到了理想和现实的差距。
当然也是因为从小家庭贫困的原因,让她从骨子里渴望过上更好的生活,这种渴望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尤为强烈,也更容易让人迷失,才让她走上了歪路。
她不觉得这是受贿
自从和梁某认识,程春莲不仅石油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官职也是不到一个月就被升到了副科长级别。
钱来得太容易,让她更加肆无忌惮,几年下来她积累了惊人的财富,出入高档场所,身边围绕着各种阿谀奉承的人,这一切让她彻底迷失了自我。
1989年一封匿名举报信寄到了检察机关,揭开了她的罪恶。
信中列举了她倒卖石油、牟取暴利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大量的证据线索,用准确的时间、地点证明了她受贿。
检察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她倒卖的石油数量之大,受贿金额达到了76.6万元。
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她却还是没意识到错误,反而心存侥幸。她甚至觉得自己 的违法行为,是在帮助计划供应年代的工业和农业稳定进行。
受贿得到的那些钱她也不觉得是赃钱,她认为这是别人认可她的能力而给的好处费。
经过法院审判,她被判处死刑,人们难以相信,曾经以前那么红的演员竟然会沦为新中国的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女明星。
1992年,在行刑场上面对黑洞洞的枪口,她喊出了最后一句话:“不公平!”。
这三个字充满了不甘、悔恨和绝望,也许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犯下的错。
结语
她曾经拥有的一切,名气、财富、美貌,最终都成了过眼云烟。
她渴望过上更好的生活,这本没有错,但在追求财富的过程中,她没有注意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为了赚到钱不择手段。
“不公平!”这是她临刑前最后的呐喊。她所认为的不公平是什么?是法律的制裁,还是命运不公平。
在她看来,她只是想追求更好的生活,只是想抓住时代赋予的机会,但她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只是这一切都是她以为,却在无形中触碰了最不该触碰的法律底线,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信源
百度百科 程春莲
北京: 警官教育出版社 凌迟编. 打击犯罪大纪实 卷6 欲望的沼泽[M]. , 1993.06: 146-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