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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男子上山采蘑菇时,发现一片野生雪莲,他喜出望外,一口气把44株雪莲

新疆乌鲁木齐,男子上山采蘑菇时,发现一片野生雪莲,他喜出望外,一口气把44株雪莲全部采摘回家,晾成干后封好挂在网上售卖,很快有买家选中,一番讨价还价后,44株雪莲以2000元全部收购,不料,买家收到货不满意,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被买家举报。雪莲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法院判处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环球网6月3日报道,一男子采挖了44株野生雪莲并将其售卖,结果却因质量不好被卖家举报。   陈先生(化名)是新疆人,一直以来他都住在山上,只有缺少必要生活物资时,才会下山购买。   平时家里不知道吃什么,他就会背着箩筐,上山采一些蘑菇、野菜等食物。   这样的生活虽平淡,倒也过得十分惬意幸福。   2022年,陈先生像往常一样上山采蘑菇,结果在山坡上发现了几株雪莲,这让他感到非常兴奋。   事实上,陈先生常年在山上游走,认识不少奇珍异草,有时候也会采摘下来进行售卖,以补贴家用。   不过在山上发现雪莲,陈先生倒是第一次见。   等陈先生走过去后,却意外发现山坡上的雪莲还不少,于是他立马将其全部采摘。   很快,陈先生便带着雪莲赶回家中,他先是把雪莲平铺到院子里进行晾晒,同时打开了手机,试图在网上寻找销路。   陈先生上网一查,发现网上并没有销售雪莲的店铺,无奈之下他只能先购买一些“野生雪莲”的包装。   由于没有参考价格,陈先生就在随便挂了个价格,也就是150块钱一株。   没过多久,就有客户找上了门,称陈先生有多少雪莲,就收多少。   于是陈先生去院子里数了数,并告知客户共有44株雪莲,算下来需要6600块钱。   对于这样的价格,客户并不满意。   一方面,网上买东西见不到实物,无法判断质量好坏。另一方面,雪莲虽然稀少,但也不值这个价格。   经过一番砍价,双反最终达成一致,客户最终以2000块钱的价格收走了全部雪莲。   本以为转手一买还能赚点,结果客户收到货后,却彻底傻了眼。   原来这些雪莲的质量非常差,甚至连最普通的雪莲都比不上。   客户要求陈先生退钱,岂料他根本不愿意,声称货物一经售出,概不负责。   眼看陈先生不肯认账,客户一气之下将其举报到了公安机关。   经警方调查,确定涉案的44株雪莲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随后警方便将案件移交至地方检察院,最终由检察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陈先生售卖雪莲的行为构成了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最终判处陈先生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两个月,并处以罚款1000元。   对此有网友表示,陈先生售卖雪莲确实违反了法律,但也只是非法获利2000元,这样都被判了3年,那些非法获利数千万的,更应该严惩。   也有网友表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不仅仅要严惩非法售卖雪莲的人,购买雪莲的也不能放过,建议论同罪处理。   不管怎么样,陈先生都不应该触犯法律红线,否则只会被法律制裁。   俗话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售卖44株雪莲看起来问题不大,实际却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必将有更多人去效仿,要是等雪莲彻底灭绝再后悔,那可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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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   原文登载于环球网2025年06月04日关于《新疆乌苏市一男子采挖44株雪莲售卖,遭买家举报获刑!》的报道

评论列表

用户18xxx50
用户18xxx50 23
2025-06-06 06:15
这个买的人既然举报,说明他知道雪莲是保护植物,明知是保护植物还要购买的,也应该判刑
以德服人
以德服人 3
2025-06-06 11:37
44颗搞不好是一个种群
大战三百合
大战三百合 2
2025-06-06 13:56
野生的既然没有保护标记、那就不是保护植物采摘卖钱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