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称哈登与快船重新商讨的1+1合同,既保证了哈登的短期收入,又赋予球队灵活性是双赢,实则不然。 合同的第一年价值3500万美元,且附带球队选项。球队能够依据具体情形决定是否执行该选项。这就意味着,一旦快船寻觅到更为出色的球员,他们便可舍弃哈登,届时哈登将成为自由球员。而哈登一旦成为自由球员,那第二年带有球员选项、价值4000万美元的合同就形同废纸了。 快船拥有合同的主动权,而哈登完全被动。倘若快船真心想要留下他,就必须给他签订一份2+1且带有球员选项的合同,唯有如此,方能确保哈登职业生涯末期有稳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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