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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杰身为班长,酿成这样的恶性事故,给部队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是19

“王杰身为班长,酿成这样的恶性事故,给部队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这是1965年王杰追悼会上指导员按照师部结论说的悼词,可是在这之后没多久王杰又被说是英雄,这是怎么回事呢?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1965年7月14日,在江苏邳县张楼公社的一个训练场上,人民解放军某部工兵营的战士王杰正在为民兵做地雷爆破实训,这次训练是整个民兵爆破班的最后一项内容。   王杰是从山东金乡入伍的青年,参军四年,曾连续三年被评为“五好战士”,两次荣立三等功。   他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在部队以技术好、作风实、为人正直而受到战友们一致认可,这次他被派来担任民兵训练的教员,是坦克师工兵连经过慎重考虑后选出的骨干。   那天清晨,他提前到达训练地点,对现场器材和环境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当时没有地雷,实爆使用的是炸药包作为替代。   他捆扎炸药、连接导火索与拉火管、埋设炸药包的每一步操作都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执行。   在他进行讲解时,民兵为了能更清楚地看他的操作步骤,都围得比较近,这种近距离观看本是出于学习需要,却也埋下了隐患。   就在王杰解释操作流程的时候,地面忽然冒出白烟,并伴有火星,这是爆破过程中极其危险的信号,代表着导火索被提前点燃,炸药即将爆炸。 当时王杰距离爆炸源最近,其余12名民兵也在爆炸可能波及的范围内。   按照正常反应,他完全可以迅速卧倒后退,避免伤亡,但他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他扑向了炸药包,试图用自己的身体控制爆炸带来的破坏范围。   炸药爆炸后,他的身体被炸飞,当场牺牲,因他的阻隔,爆炸冲击波被有效压制,12人中虽有人受伤,但没有出现死亡。   事故发生后,军区立即派出调查组赶赴现场,调查组由政治部主任刘德一带队,连夜穿越暴雨涨水的运河赶到事发地,他们勘察现场,走访群众和战士,并召开营党委会议听取多方意见。   因为调查时正值事故刚发生两天,各方情绪激动,信息零碎混乱,现场调查一时间难以得出明确结论。   有人提出按照操作规范,爆炸不应发生,因而可能是操作失误,也有少数人从王杰的家庭出身推测其政治态度,甚至怀疑其故意破坏,会后,调查组将这些不同意见汇总上报。   师党委在压力下迅速作出结论,将王杰的牺牲定性为“责任亡人事故”,认定他因操作不当造成恶性后果。   追悼会如期举行,指导员按照通报中的定性宣读悼词,说王杰“身为班长,酿成了这次不该发生的恶性事故,给部队和人民群众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听到这些内容,不少与会官兵难以接受,被他救下的民兵当场哭喊,人们心里清楚,他是为了救人而死,怎么成了过失责任人?   出殡当天,张楼公社组织了上千人的送葬队伍,人们自发赶来,送别这个为他们拼命的年轻人。   群众请来最好的木匠,用楠木为他做棺材,许多当地百姓边走边哭,悼词中那句冷冰冰的“责任事故”始终压在人们心头。   刘德一察觉到群众反应后,决定重新审视整个案件,他带人再次整理王杰的遗物,在其中发现了20多本日记。   这些日记从1962年一直记到牺牲前不久,密密麻麻写满了对革命的理解,对英雄人物的敬仰,以及他个人的反思与志向。   内容一丝不苟,很多段落反复强调为人民服务是人生最大价值,他多次提到,要像黄继光、董存瑞那样,把生命献给人民最需要的地方。   调查组随即扩大走访范围,找到事故当天所有在场民兵,详细记录他们的陈述,形成10多份口供材料,他们又邀请爆破领域的专家,到现场用同类材料模拟爆炸过程,开展了30多次实验。   结果表明,当天使用的拉火管早已超过使用年限,容易提前点燃,再结合现场目击与尸体爆炸伤痕分析,可以判断王杰在拉火管提前引爆时,本可退后保命,但他主动迎向爆炸中心,试图掩护身边的人。   调查结论提交上级后,军区党委认为最初的定性过于仓促,很快,原定性被撤销,王杰被追认为因公牺牲,授予烈士称号,部队为他重新举行追悼会,场面庄重肃穆。   装甲兵司令许光达亲自书写挽联,毛泽东主席也题词支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部队设立“王杰班”,作为典范班级长期存在,后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先进个人。   王杰的名字和精神从此传遍全国,他的牺牲从一个事故中的悲剧,变成一个国家记忆中的楷模,他曾被冤枉,却终究等来了正名,在历史面前,真实和公正需要时间,也需要有人坚持到底。   王杰的事迹让人明白,判断一个人,不能只看表象,更不能因压力或成见做出草率决定,他的选择,在生死之间,用身体为人民守住了最后的防线。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出您的想法!   信息来源:党史博览——王杰:一个险些被埋没、险些被冤枉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