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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不结了,彩礼为何不退?河南驻马店,男方向女方付了127000元彩礼后,正要筹办

婚不结了,彩礼为何不退?河南驻马店,男方向女方付了127000元彩礼后,正要筹办婚事时,女方突然发现婚房居然登记在了小姑子名下,这让她难以忍受,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索性直接拒婚,还直接表明是因为男方不够坦诚,过错不在自己,彩礼也不愿退。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6月6日报道,家住河南驻马店的张先生最近因婚姻问题很闹心。

张先生与女子王某在今年3月份经人介绍相识,两人见面后觉得挺投缘,聊得也开心,没过多久就决定要结婚。

他们欢欢喜喜地拍了婚纱照,张先生还大方地向王某支付了127000元的彩礼。

可没想到,端午节那天,两人的感情因为一个房子的事儿闹僵了。

原来,王某偶然发现,他们的婚房房产证上写的竟然是张先生小姑子的名字!

这事儿让王某心里直犯嘀咕,她问张先生为啥瞒着她。张先生支支吾吾地说王某没有问过她。

王某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她觉得张先生对她不诚实。

于是,王某要求张先生一家在结婚前把房子过户到她名下,不然这婚就不结了。

张先生一家不同意,说这只是个误会,房子本来就是给张先生的婚房,只是暂时写在小姑子名下而已。

记者为了弄清楚这事儿,特意去采访了张先生的二姐。

二姐说:“这房子虽然写的是我妹的名字,但他们结婚后就会过户给我弟弟。这都是为他们好,毕竟这房子是他们以后要住的。”

她还解释说,因为当时张先生不在本地,只有他妹妹在家,所以用她的名义买了这套房子。买房的钱都是他爸出的,本意就是给张先生买婚房。

虽然二姐说得有理有据,但王女士心里的疙瘩就是解不开。

她想了好久,最后决定悔婚,并要求退还彩礼。

不过,那十几万的彩礼钱,王女士一开始可不舍得退。

对此,网友也议论纷纷:

有人说“王某这及时止损做的对,男方这一家人都在算计着她呢,要不就是借妹妹的房子而没有坦诚相告,要不就是不愿意,即便以后结婚了,尘埃落定,男方还会以其他理由不愿给她过户。”

当然,也有人认为,“如果婚前全款的房子,其实写谁的名字都和此女子无关;如果需要婚后夫妻还房贷的房子,写小姑子的名字确实不合适,这不是打肿脸充胖子吗?”

的确,在当下的社会,“结婚必备”的东西好像越来越多——房子、车子、彩礼等,让现在的年轻人备感压力山大。

说实话,如今很多家庭娶妻往往会倾尽一家之力,更甚者导致整个家庭返贫。

再加上现在骗婚的案件越来越多,男方在房子、彩礼上小心,也情有可原。

但小心归小心,有些东西也的确不能加以隐瞒,要在婚前都要讲清楚。

可能有人觉得女方王某过于功利,“提前谈钱谈房伤感情”,可现实是:不谈才最伤感情——你不说清房子的来龙去脉,我不问透你的真实想法,等矛盾冒头了再吵,反而把“信任”吵没了。

你说“房子早晚是小两口的”,可人家女方没参与过登记过程,突然发现房产证上没自己名字,换谁不得犯嘀咕?

张先生还拿“没问就不说”进行搪塞,本质是把对方当“外人”防着。

而对于女方王某而言,生气归生气,但其直接拿“不结婚”逼过户,多少有点“用极端方式要安全感”。

即便事后反悔退婚,可你彩礼总得退给人家吧,一直霸占着彩礼不退,也是没有道理的。

彩礼本就是为了结婚而向女方给予的一种附条件赠与。

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女方就应当要归还彩礼。

最终呢,经过调解,王某也退还了全部的彩礼,不过也意味着她与张先生的感情就此终结。

其实普通人结婚,图的不是“物质”上一定要有多风光,而是“跟这个人过一辈子”有多踏实。

房子可以一起挣,钱可以慢慢攒,但“你愿意把我当回事,事事有交代”的态度,才是真正的“结婚刚需”。

毕竟日子是过出来的,不是靠房产证上的名字“撑”出来的——比起“必备房”,更该“必备”的是“遇事不躲、有话直说”的坦诚与坦荡。

对此,这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