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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家为上海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建言献策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陈梦娜实习生刘禹希)6月10日,由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的上海社联学会学术活动月项目“上海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研讨会”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举办。

本次研讨会聚焦贯彻落实国家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邀请在沪有关政府部门、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知名企业等专家与会研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所长李建伟主持会议,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干春晖致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工作,制定实施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今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民营经济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奠定了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四梁八柱”。

上海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杨建荣,爱建特种基金会理事长范永进,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处处长刘军,《宣传通讯》主编田冰,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原副所长殷啸虎,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副会长吴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虞浔,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学术委员会主任许慧诚,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刘晓明等与会专家认为,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和上海地方立法,是国家和上海政治、经济、法治和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应以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高质量制定、实施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与会专家认为,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应当把握“综合法、促进法、保障法、上海法”的性质和特色,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把握“从规律到规则、从政策到法律、从问题到对策”的立法路径。与会专家就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立法的三大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意见、建议。一是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布局结构、治理机制、制度创新等内容安排。二是公平竞争、科技创新、投资促进、融资服务、开放发展、共同发展、规范发展、服务保障、权益保障、高地建设和激励约束等重点条款安排。三是立法与执法、司法、守法的系统协调等立法实施层面的事项与问题。

与会专家认为,上海是近代我国民族工商业的重要发祥地。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全面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高水平制定实施上海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地方立法,对于支持、护航上海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打造民营经济发展新高地,将起到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