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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8年寒冬凌晨,31岁男子在茂名某KTV与保安冲突后遭群殴,肝部重创不

广东,2018年寒冬凌晨,31岁男子在茂名某KTV与保安冲突后遭群殴,肝部重创不治身亡。三名施暴者分别获刑10-14年,法院判赔110万,但七年过去,仅KTV经理赔付8万元,保安及KTV拒不履行。而男子家属无力支付丧葬费,遗体至今滞留殡仪馆,法院强制执行六年未果,民政部门提及正在紧急研究救助。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等) 据悉,2018年12月17日凌晨,林海文(化名)在广东茂名某KTV消费时与他人发生争执,KTV保安吴某(化名)、杨某(化名)及经理李某(化名)在制止过程中对林海文实施殴打。 林海文返家后因腹痛送医,经ICU抢救20天后死亡。 案发后,警方介入调查,经司法鉴定,确认:林海文死因系“肝区受钝物作用致损伤,继发感染性腹膜炎引发感染性休克”。 后经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历经一审、二审,最终刑事判决: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4年;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2年;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年。 与此同时,家属同步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经过审理,法院判决吴某、杨某、李某连带赔偿家属23万余元,KTV承担用人单位责任,赔偿家属87万余元,总计约110万元。 然而,在执行中,却遇到了最大难题,除经理李某赔付了8万元外,其他人一分钱未支付,而强制执行后,也没有发现财产线索,执行回款无望。 更让人难过的是,林海文死后尸体一直停放在殡仪馆,始终没有入土为安,其中内情不得而知。 事件曝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判了刑不代表不用赔钱,KTV拒不赔偿,法院该查封KTV股东个人财产,保安没钱,但KTV老板当年赚的‘血汗钱’去哪了? 有网友说,说风凉话的醒醒!基层法院就几台车查全国财产,被告故意转移财产怎么追?建议学学‘执行悬赏保险’——让有意者一起帮找老赖财产线索,赏金由保险公司买单! 也有网友说,遗体在冰柜躺了超2000天,比凶手刑期还长!相关部门或早该启动应急救助,有些问题的解决不该等。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该如何评判呢? 首先,除李某支付8万余元外,其余被告(吴某、杨某及KTV)均未履行生效判决的赔偿义务,该如何处理呢? 刑事判决对吴某等人判处10年以上重刑,但未解决根本矛盾,服刑人员通常丧失经济来源。及时服刑人员有一定劳动报酬,但实践中报酬极低,与23万元赔偿额形成天堑。本案李某支付8万元后无力继续,恰印证此困境。 但这就是实际情况,刑事惩戒在剥夺加害人自由的同时,也摧毁其赔偿能力,出现“刑罚越重、赔偿越难”的现象。 同时,法院依据侵权相关法律规定,判决KTV承担87万元赔偿具有法理正当性,但执行难点在于。 一方面,KTV如是公司,其股东将因有限责任而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即便有滥用法人人格情形,涉事KTV多为小微企业,极易通过注销、转移资产逃避责任。 现行法律未建立“刑事犯罪中用人单位责任穿透机制”,股东无需对犯罪引发的民事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另一方面,判决未明确KTV赔偿是否包含股东出资以外的财产(如家庭共有财产),导致执行财产范围受限。 其次,因赔偿款未到位,家属无力承担丧葬费用,导致林海文遗体长期无法安葬。 在民事责任中,丧葬费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但生活中,丧葬费一般都是由死者近亲属或所在单位来承担,然而,林海文因侵权人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而家属没有能力承担,又可能没有单位,这导致林海文的丧葬费用没有来源。 民政局“研究帮扶政策”的回应,反映行政救助与司法执行的衔接断裂。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只是针对特困人员等特殊人群提供办理丧葬事宜,未将“刑事被害人丧葬费”纳入专项救助。 而司法救助金通常限于医疗费、生活费,本案中家属或因此被排除在救助范围外。 最后,法院“追踪财产”历时6年未果,暴露传统执行手段的失效,对服刑人员,未建立狱内财产申报制度,无法动态监控其转移财产行为。 对用人单位,适用《公司法》“法人人格否认”条件较为严苛,且法院也不会依职权适用该制度,依赖于当事人主张,而当事人通常没有意识到这些救济路径,这也给股东转移资产等创造了机会,错失责任穿透机会。 现行赔偿制度中,强调加害人赔偿优先原则,一般不会启动司法救助等方式,而在域外则有国家先行赔付制度,但在没有制度依据的情况下,这也给本案当事人带来诸多困难。 对于本案,大家怎么看呢?#我的宝藏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