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一男子在离婚冷静期为了报复妻子,亲手毒死了自己的一对儿女,男孩10岁,女孩7岁,自己自杀未遂。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真不知道世上为什么会有如此狠毒的人? 这不仅让我想起多年前我老家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还是我亲戚家。也是两口子闹矛盾,妻子给一对儿女喝了农药毒死了。因为是我妈的姨家,我妈还去看过,说两个孩子就那么躺在炕上,看了真让人难受。 可是奇怪的是,男方家竟然没有追究她的责任,这个狠毒的女人啥事都没有,后来两口子还在一起过日子。 我妈说是男方家里太穷了,老婆如果坐牢了,他就再也娶不上媳妇了。 也许是那个时代法律还不十分健全,是不是那时候如果家属不起诉,社会就不追究她的责任了。 自己生的孩子,怎么能下得去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