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位员工的合同到期了,员工自己不知道,公司的人事也没有找她。半年后,人事经理发现这个情况,为了让这名员工长点心,就准备吓吓她,告诉这名员工,你自己的合同到期了,你也不留意一下,你现在可以走了。 没想到员工听后竟然当真了,气愤的说,合同到期,公司为什么不通知我续签?我走也可以,公司得给我双倍的经济补偿。 人事经理反问她,你自己的合同快到期了,你怎么不跟公司说?你自己的责任,还要经济补偿? 员工顿时来了脾气,指着人事经理说,不按规定给我赔偿,我直接去仲裁公司! 有没有懂行的?各位说说是员工的错还是人事经理的错?#职场 #公司日常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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