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男子将电脑落在了某酒店,第二天,他匆忙去取电脑,接着就去外地出差了。岂料,在开会时,打开电脑,傻眼了,电脑竟被人动过手脚,设置了密码,男子气得直跺脚,会议也因此泡汤了。随后,男子向酒店讨要说法,经理却死鸭子嘴硬,说啥也不承认动过电脑。男子只能报警,警方调取了监控,真相让经理啪啪打脸。 这位先生应该被公司开除。会议没有开成的原因不是他自己丢了电脑吗?而且重要资料不设密码?这是分分钟开除的行为。 这点事也想敲诈?既然不设置密码的电脑,用脚想存的东西也没多重要,再说解个密码就几分钟的事儿(老毛桃不会用?),就要敲诈人家几千甚至几万,你这不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