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回购方案回顾
2025年4月17日,晨化新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50元/股(含),实施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15,007,9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49,400股后的214,158,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2,831,7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说明
根据此前回购方案公告,若公司实施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需按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此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为1.992098元,每股现金红利为0.1992098元。
据此,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15.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5.3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为: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5.50元/股-0.1992098元/股≈15.3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生效。除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表示,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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