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9日,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将对46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566,258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决策与披露流程完备
2025年3月27日,和辉光电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意见,监事会也出具同意意见,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3月29日,相关公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4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多家证券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申报期满,未收到债权人异议及相关申报。
回购注销原因及相关情况
受消费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和辉光电2024年业绩未达考核指标要求。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拟回购注销464名激励对象对应第三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566,25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为0股,意味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申请办理回购注销手续。
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和辉光电股本结构将发生如下变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079,768,158
-22,566,258
8,057,201,9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752,235,725
0
5,752,235,725
股份合计
13,832,003,883
-22,566,258
13,809,437,625
和辉光电董事会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产生纠纷将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相关原因、数量等符合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后续还需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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