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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乘坐C2734次列车抵达北京西站时,因车厢内很多人都急着下车,不料,

北京,一女子乘坐C2734次列车抵达北京西站时,因车厢内很多人都急着下车,不料,身后男子趁下车拥挤,伸手猛抓其胸 部!女子当场厉声呵斥,男子却立刻混入人潮逃窜。女子报警后,铁路警方闪电出击,调取车厢监控锁定男子违法的铁证。画面显示:男子右手脱离行李,突然上抬精准触碰女子的敏感部位!警方连夜跨省追踪,24小时内在威海方向列车上擒获男子。网友怒赞:效率真高,必须严惩!   据新京报2025年6月19日报道,2025年夏季某日,由雄安开往北京西站的C2734次列车抵达终点。   车厢内人流拥挤,女旅客林薇(化名)随人群走向车门时,突觉身体被触碰。   她回头发现身后一名中年男子眼神闪躲,迅速抽回右手。林薇当即呵斥:"你干什么!"男子却混入人流试图离开。   林薇果断向列车长求助,指认男子趁下车混乱实施侵害。   列车长立即通报乘警,警方调取车厢监控,清晰显示男子马强(化名)在路过林薇身旁时,故意伸手触摸其身体。   警方锁定马强身份后,协同威海警方在开往威海的K411次列车上将其抓获。面对监控证据,马强低头不语。   事件曝出后,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说,从指认到抓捕仅用1天,此案证明监控系统是女性出行'隐形护甲'。建议全国列车加装AI异常动作捕捉系统,让'咸猪手'伸手必被捉!   有网友说,有调研发现,70%车厢受害女性选择沉默,因担忧'证据不足反被羞辱'。此案林薇的当场呵斥与果断报警,为女性维权提供教科书式范本!   那么,从法律角度,男子马强会面临哪些处罚呢?   1、马强会面临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就本案而言,监控视频清晰记录,马强利用下火车期间乘客拥挤以及着急下车的契机,趁着女子林薇不注意,作出故意触摸林薇的动作,该等行为已经不是乘客拥挤可以合理解释的,马强具有明显主观故意。   马强可能抗辩说,车辆晃动导致的意外接触,但事实上,马强的动作具有异常性,监控显示马强伸手轨迹呈主动抛物线,非随人流前推的直线运动,触碰后急速缩回并转移视线,该肢体语言排除了无意识触碰的可能性。   因此,马强的行为已经构成治安违法,而本案并未出现法定的严重情节,依法应该在10日以下进行处罚。   本案中,警方调查后对马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顶格处罚,体现公安机关对公共交通违法"零容忍"立场。   2、有网友说,警方对马强处以10日违反了过罚相当原则,理据并不充分。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也就说,在行政处罚中,对于处罚结果,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等要素相匹配。   在本案中,马强的行为并不是发生在其他公开场合,而是在火车这样的交通工具上的公开场合,这样行为的发生,意味着马强的主观恶性更强,社会危害性也会更大,极容易引发社会秩序的不安。   而且,马强在作案后,立刻逃脱隐匿,到案后,也试图逃避处罚,在铁证下,才乖乖接受处罚。   显然,马强的情节比较严重,进行定格处罚并无任何问题,且符合当下实践中处罚标准。   3、马强可能面临禁乘火车的处罚。   《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中规定,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限制其购买车票乘坐火车,有效期为180天。   具体到本案,马强的行为构成治安违反,且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这意味着,铁路单位可以对马强作出限制乘车措施,以示惩戒。   对于本案,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