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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单身20年老伯找了个对象,相处不到一年就结婚,可婚后不到3年对象就要求登记

上海,单身20年老伯找了个对象,相处不到一年就结婚,可婚后不到3年对象就要求登记在房产上拥有永久居住权,并以夫妻生活作为交换。老伯按照要求照办后,对象翻脸不认人,老伯被挤出卧室。老伯起诉离婚,对象却拿着永久居住权承诺书霸占卧室,并获得法院的支持。老伯实在忍无可忍,再次寻求法院帮忙,最终这样解决。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6月22日报道,徐老伯先是被前妻哄骗签署永久居住权承诺,离婚后前妻就拿着承诺书霸占卧室,徐老伯又寻求法院帮忙,有了定论。 在2018年的时候,徐老伯经人介绍认识了蒋女士。单身20多年,老年又再遇爱情的火花,徐老伯很是珍惜,于是在确认关系后,就跟蒋女士同居在一起。 同居一起生活一年后,徐老伯就跟蒋女士领取了结婚登记证书,成为了正式的夫妻。 可就在婚后不到3年的时间里,蒋女士的态度慢慢发生了转变,觉得自己跟徐老伯很亏,很怕徐老伯会不要她。 徐老伯再三的安慰,可蒋女士还是没有安全感,希望徐老伯能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永久居住权,这样她的晚年就有了保障。 徐老伯当时是力排众议跟蒋女士结的婚,压力很大,面对蒋女士的要求他不敢轻易答应。 蒋女士看出徐老伯的犹豫,就拿出夫妻生活作为交换条件,选择权都交给徐老伯。 徐老伯刚尝到爱情的甜蜜不久,要是不答应蒋女士的要求,那往后的日子跟之前单身的20年又有什么区别,于是徐老伯答应了蒋女士的要求。 可就在徐老伯给蒋女士办理好永久居住权的事宜后,蒋女士却翻脸不认人。 做饭的时候不顾及徐老伯的忌口,让徐老伯吃忌口的饭菜。还动不动就跟徐老伯因为一点小事发生争吵,没日没夜的吵,直到达到蒋女士的满意。 徐老伯在同年9月份再也受不了,搬到客厅睡沙发,但蒋女士依旧没有放过徐老伯的意思,争吵还是不断。 半年后,徐老伯实在是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起诉离婚。经过法院一年多的调解,徐老伯跟蒋女士终于在2024年7月解除了婚姻关系。 徐老伯终于可以过上清净的日子,可还不到半年,在2025年1月份的时候,蒋女士又出现在徐老伯的生活里。 蒋女士拿出徐老伯当初签下的永久居住权的承诺书,把徐老伯起诉到法院,要求搬回徐老伯家的卧室居住,并禁止徐老伯在晚八点到早八点期间进入卧室。 根据《民法典》第366条的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徐老伯的确为蒋女士到房产部门为其设立了永久居住权,所以蒋女士的确是拥有徐老伯房子的居住权的。 而且当年蒋女士还让徐老伯写下过承诺书,就是按照当时的现状居住,也就是徐老伯住客厅,蒋女士住卧室。 法院经过审理后,确认了蒋女士的永久居住权合理合法,判决蒋女士胜诉。 好不容易离了婚,却因当初的一个错误决定,前妻又回到了自己的生活里,而且还把自己撵到客厅居住,徐老伯有苦难言。 徐老伯的房子本来就不大,卧室面积16平,客厅面积7平。徐老伯只能窝在通风差环境差的客厅里生活,日子过得很是憋屈。 天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离婚夫妻,争吵自然还是存在的,徐老伯真的不想就这样过自己的下半辈子,于是又找到法院寻求帮助。 法院也了解过徐老伯跟蒋女士的永久居住权的纠纷问题,结合两个人是再婚夫妻,而且有很长时间的共同生活的情况,决定把双方约到一起调解一番。 徐老伯的要求很简单,他不想再睡在客厅,而且也不想离了婚还要跟前妻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希望能寻求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 法官考虑到蒋女士之所以在离婚后还起诉要住回到徐老伯的房子里,是因为蒋女士没有可以居住的房子,在经济条件上有所欠缺。 于是法官提议用货币补偿的方式结束两个人互相折磨的生活方式,这样对谁都好。 蒋女士也不再像以前一样一定要住在徐老伯的房子里,可能是她也感觉离婚后还住在一起的日子很别扭,于是接受了调解方式。 最终法院二审做出判决,由徐老伯给付蒋女士20万元的补偿,蒋女士把设立在徐老伯房屋内的户口和居住权一并注销,双方终于都解脱了。 徐老伯晚年受到爱情的蒙蔽,一心想要跟蒋女士过下半辈子,却忽略了蒋女士的真正意图。 晚年再婚的弊端很多,要擦亮眼睛,不能盲目的看感觉就下决定,往往会做出错误的选择,悔及终身,还可能给下一辈留下麻烦。 好在徐老伯的事情终于得到解决,用20万买断自己晚年的清净,算是花钱给自己买个教训吧! 你怎么看待徐老伯的遭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