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价格不超21.56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在25,000万元至40,000万元之间。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2025年6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达到7%。
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公司未在可能对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回购股份,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不得回购情形。同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委托价格未达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价格,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回购委托,符合相关要求。
同兴达后续将依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持续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留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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