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越南正式实施经修订的新《户籍法》,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
新法对“跨国婚姻家庭”作出重大调整,明确规定:外嫁女性所生子女,其户籍将跟随外国籍父亲一方,不再自动获得越南国籍,也不享有本国居民的社会福利待遇。
这一变动对长期依靠国内户口系统维系身份、福利、教育及医疗服务的群体带来直接影响,尤其是嫁往中国、韩国等国的越南女性及其后代。
新规重点条款:户籍“从父”原则
根据新法第14条及第21条修订内容:
“在父母为跨国婚姻的情形下,子女户籍将原则上依据父方国籍确定。如父亲为外国籍,则子女应登记为其国籍,并不具备自动取得越南常住户籍的权利。”
同时,第33条进一步指出:
“不具备越南常住户籍的未成年子女,不享有国家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粮食补贴等居民待遇。其在越南境内居留需另行办理临时居住许可。”
据越南内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登记在册的外嫁女性超50万人,主要目的地包括中国、韩国等地。部分人士担忧,部分外嫁女性的子女在越南接受教育、领取补贴,却不承担义务,造成福利资源不均。
“新法并非歧视外嫁女性,而是为了厘清国籍归属与国家义务之间的关系,”越南司法部一位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人权组织批评该法律加剧对弱势女性及其子女的制度性边缘化。一些女性因婚姻破裂、家庭暴力等原因返越,与子女一同生活,如今面临身份困境。
“我的孩子在这片土地上出生、长大,却被当成‘外国人’对待。这法律太残酷,”一位匿名女性在社交媒体上表达愤怒。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越南代表处发布声明,呼吁越南政府“在国籍政策调整中充分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
多位法律学者指出,新规可能对中越、韩越等双边关系带来压力,特别是在跨国婚姻已形成巨大社会基础的背景下。
“接下来能否通过双边协定解决跨国子女的教育与社会服务问题,将考验越南的对外法律调解能力。”胡志明市国立大学法律系教授范明强评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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