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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孽!”上海,一78岁大妈想把141.01平房子挂中介卖掉,再买套小的,手里

“作 孽!”上海,一78岁大妈想把141.01平房子挂中介卖掉,再买套小的,手里还能多一点养老钱。可旧房没卖,中介先推新房,5名中介围着大妈忽悠,让她先买下590万116平的两房一厅,说抢这套房子的人很多。定金10万,让大妈快点付5万元,先锁定下来。大妈说房子没卖,她没钱,中介骑车拉着大妈借了5万交了定金,可最终老房没卖成,大妈没钱交尾款,中介要求大妈赔付100万违约金,大妈急火攻心直接心梗,结局让人气的牙痒痒。

与老伴在温馨的小家里安享晚年,是78岁的应大妈和79岁老伴最朴素的心愿。他们在上海有一套141平米的大房子,住着宽敞,可打扫起来也确实力不从心,老两口一合计,决定卖掉大房换小房,手里还能多些养老钱。

2024年11月29日,应大妈走进家附近一家房产中介。中介人员的热情让人心里暖洋洋的,他们拍着胸脯保证,最晚到2025年3月31日,一定能把旧房卖个好价钱。

一份《房屋独家委托协议》很快签了下来。可老两口没注意到,协议里对中介卖不掉房该负什么责任,一个字都没提,他们也没收中介一分钱押金,这为后来的麻烦埋下了种子。

旧房还没消息,几天后,中介店长的电话就来了,语气兴奋:“应大妈,我们这有套116平的电梯房,总价590万,特别抢手,您快来看看!”

应大妈心里犯嘀咕,旧房的钱还没影儿,拿什么买新房?可店长的话术严丝合缝:“您卖了房总得有地方住,户口怎么办?再说,好房子不等人的,可以先把杂物搬进去,先定下来再说!”老两口听着觉得有点道理,便跟着去了。

谁知刚出电梯,五六个中介就把老两口团团围住,七嘴八舌地夸房子,随即话锋一转,催着他们交10万元定金,“先付5万也行,赶紧定下来”。应大妈说没钱,一个中介竟主动表示可以借她1万,又骑着电车带她老伴去找朋友借了4万,硬是凑齐了5万元。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应大妈感觉自己完全被操控了,稀里糊涂地就签了三份合同。几天后,他们又交了剩下的5万定金,中介的承诺终究是空话。到了2025年3月31日,旧房依然无人问津,新房的尾款自然也付不出。

心急如焚的应大妈想“止损”,打算把刚买的房子转手卖掉,可一问其他中介才发现,这套新房早就被“网签”了。这意味着,这套房在法律上已是他们的“二套房”,不仅买房时享受不了首套优惠,将来卖旧房时,还要多交一笔个人所得税。

更让他们震惊的是,上家亲口承认这是“抵押房”,产权也只有50年。而这些要命的关键信息,中介当初一个字也没透露。

面对真相,中介瞬间变脸,之前的热情荡然无存,态度强硬地要求:要么补齐尾款,要么赔偿100万违约金。应大妈听到这个数字,急火攻心,当场心梗晕倒,抢救过来后,也终日以泪洗面,身体状况急转直下。

应大妈的儿子方先生出面交涉,他认为中介的行为就是欺诈。房子是抵押房、产权只有50年,这些核心信息被刻意隐瞒;签约时,父母根本不知道签的是“网签合同”,正是中介“先买后卖”的圈套,让他们凭空多出了一笔税费。方先生表示最多承担20万损失,但对方毫不松口。

从法律上看,这起交易漏洞百出。应大妈年近八旬,判断力有限,属于法律上的弱势群体。中介利用她急于换房的心理,诱导她在旧房未售、资金无着落的情况下,背上近六百万的购房债务和百万违约金,这本身就“显失公平”。

用区区5万元定金,去撬动100万元的违约责任,这种惩罚性的条款,也违背了基本的公平原则,中介对房屋的抵押状况、产权年限和网签事实闭口不谈,严重违反了最基本的诚信和告知义务。

他们组织多人围堵、步步紧逼,甚至主动带老人去借钱凑定金,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胁迫”,剥夺了老两口自由选择的权利。

这份在胁迫与欺诈下签订的合同,应大妈完全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拿回10万元定金,并免除那笔天价违约金。而设下圈套的中介,也应为其过错买单,赔偿老人的各项损失,应大妈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先买后卖”的置换陷阱,专挑那些信息不对称、渴望改善生活的老年人下手。

南京一对夫妻因此旧房没卖掉,新房又断供,最后房子被银行拍卖;杭州一位独居老人也被同样的手法坑骗,买到问题房却有苦难言。老人总想证明自己不老,却常常高估了自己在新套路面前的判断力。

这些沉痛的教训,给所有计划换房的人敲响了警钟。最稳妥的办法永远是“先卖再买”,确保资金到位,自己心里才有底。不要轻信中介的一面之词,多挂几家中介比价,守住自己的心理价位,才不会被牵着鼻子走。

而在签下任何名字之前,务必逐条看清合同,尤其是网签、抵押、产权年限这些关键条款。自己看不明白,一定要找子女或专业律师把关,切莫冲动决定。

一个健康的交易环境,不仅需要从业者自律,更需要监管部门亮出利剑,严惩不法行为,才能让老人们在本该安享晚年的日子里,免于恐惧和骗局。

信源:新民晚报2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