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气象局印发《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服务机制,提升监测预报预警服务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预警“叫应”的范围、对象、启动标准、方式、流程以及信息填报等关键环节,当发布暴雨、暴雪、大风、雷雨大风四类红色预警信号时,气象部门主要负责人叫应党政主要领导、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气象台负责叫应相关街办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能精准、及时传递,为防灾减灾争取宝贵时间。同时,《实施细则》要求高陵区气象局在每年4月30日前完成预警“叫应”服务对象信息更新备案,并录入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未来,西安市高陵区气象局将进一步优化预警信息传递流程,强化部门应急联动,切实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作者:解瑶、张晓梅,责任编辑:马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