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证监局公布了对福建紫天传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天科技”)及相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宋庆因拒绝、阻碍执法,被责令改正并处以八十万元罚款,同时被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宋庆,男,1971年9月出生,自2024年1月起担任紫天科技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住址为江苏省邳州市运河镇。
2024年4月1日,福建证监局对紫天科技启动现场检查。由于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无人办公,经沟通,工作人员于2024年5月13日至紫天科技孙公司宁波麦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开展检查,并出具相关执法文书,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5月17日前报送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告、财务明细账、相关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文件资料,该执法文书由履行公司负责人相当职务人员姚小欣签收。
然而,紫天科技未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并配合检查。此后,福建证监局又多次出具相关文书,要求紫天科技于2024年8月21日前报送文件资料,要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实际控制人于2024年8月1日至披露的办公场所配合检查,并要求相关人员于2024年8月22日至证监局办公场所配合检查,但紫天科技及董事长宋庆等4人均未配合。至本案听证时,紫天科技仍未按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完整财务明细账在内的财务账证资料。
在此期间,福建证监局工作人员多次通知宋庆配合检查工作,宋庆知悉检查要求后,以拒接电话、拒回短信等方式躲避、规避执法文书送达,无正当理由不组织公司按要求报送文件资料,拒不配合检查工作。
福建证监局认为,宋庆不配合现场检查工作,已构成拒绝、阻碍执法行为,严重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行为恶劣。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一十八条所述拒绝、阻碍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职权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宋庆责令改正,处以八十万元罚款,并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宋庆不得在任何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监高职务。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国库,并将付款凭证复印件备案。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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