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福建,小女孩的母亲在车祸中意外离世,她分得40余万的赔偿款,这笔钱存入了她的个人账户,最开始由爷爷代为保管,谁料后来竟然到了父亲手里!更让人没想到的是,父亲再婚后居然把这笔钱转给了继母,继母用这笔钱炒股,亏了个底朝天。小女孩一纸诉状把她告上法庭,要求偿还这笔属于自己的钱。法院判决继母偿还本金加利息,对方不服提起上诉。 据小政视频7月6日报道:福建厦门有个姑娘叫小丽,当她还是个小学生的时候,她妈妈就因为车祸不幸去世了。 最后处理事故给了赔偿款,里面专门包含给小丽未来生活读书的费用,算下来有41万9千块,这笔钱打进了小丽自己的银行账户。 最开始,由小丽的爷爷保管着,大家都明白,这是孩子以后生活的依靠,等她长大成人才能自己用。 后来不知怎么的,账户管理权就从小丽爷爷那里转到了她亲生父亲手上,这下事情就变味了。 2016年,小丽的父亲再婚了,娶了新的妻子。结婚后不久,这位父亲分两次把女儿账户里的钱全弄出来了,一笔20万,一笔21万9,都转给了他的新媳妇,也就是小丽的继母李某。 这位继母拿到钱,根本不顾这是孩子母亲用命换来的钱,直接投进了她自己的股票账户里炒股去了。 结果呢?大家也能猜到,股市风险大,钱全亏光了,一分不剩。 小丽慢慢长大了,成年后想去动用自己的这笔钱,这才晴天霹雳地发现钱没了!账户空了!细查才知道是被父亲和继母联手转走炒股亏光了。 这搁谁身上受得了?小丽没别的办法,只能把继母告上法庭,要求还钱。 法院审理得很清楚,这41万9就是小丽一个人的财产,是她失去母亲应得的抚养赔偿金,根本不是父亲的财产,更不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父亲作为监护人,只有替女儿保管的义务,没有权力随便动用,更不能拿女儿的钱去干别的,尤其是炒股这种高风险的事。 最后法院判了:继母李某必须把这41万9的本金还给小丽,还得支付这笔钱被占用期间的利息。 另外,打官司过程中小丽花的鉴定费4万块,还有保全申请费3270块,也都得由继母承担。 但是,继母对这个判决不服气,提起了上诉。就在今年6月,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这笔钱,继母必须还。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很多人都替小丽揪心又生气。多数网友站在小丽这边,批评父亲的做法太不地道,监护权不是所有权,怎么能把女儿救命的钱拿去讨好新老婆呢! 不过,更多的人对法院的判决拍手叫好,认为法院这次判得明明白白,实实在在保护了孩子的权益,特别是强调监护人不能损害被监护人利益这点,让很多普通老百姓觉得很安心。 整件事看下来,核心就是这笔赔偿金的性质,这是小丽母亲用生命换来的,专属于小丽、保障她未来的钱。 无论是父亲还是继母,都无权动用。法律最终给小丽主持了公道,让侵吞她财产的人承担了责任。 这再次清清楚楚地告诉所有人:监护人是替孩子看管财产的,而不是财产的主人,孩子的钱,谁也不能乱动。 对此,您怎么看?您有没有碰到类似的事情呢?欢迎在评论区谈谈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