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装好意给邻居介绍对象,背地里却换个“马甲”对邻居实施诈骗。近日,经利川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徐某缓刑,并处罚金。
“我通过别人介绍和一个叫王某的人谈恋爱,她找我陆陆续续借了近10万元钱,现在联系不上了。”2024年10月的一天,秦某着急地走进派出所报案。
30多岁的秦某长期在外地务工,还没结婚的他在一次回老家时遇到了附近的邻居徐某,并让徐某帮自己介绍一个女朋友。谁知,徐某虽然口头应下,背地里却动起了歪心思。
徐某先将自己与朋友的合影发给秦某,谎称要将照片中的朋友“王某”介绍给秦某,在秦某答应后,又将自己的小号伪装成“王某”并推给了秦某。此后,秦某经常和“王某”聊天,并很快处成了男女朋友。实际上,与秦某聊天的一直是徐某。
确认恋人关系后,徐某利用“王某某”的身份以自己母亲要到北京看病、亲人过世、自己出车祸、考编体检出问题需要花钱手术等为由,多次向秦某借钱,前后总计近10万元。当秦某意识到可能被骗,催促“王某”还钱时,对方已经将他拉黑。
案发后,徐某对诈骗秦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赔被害人钱款。2025年3月20日,利川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徐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