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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碾压同学致死男子称出现幻听 我有补充观点:智搜纠错 说蔡某某因为“幻听”失控

驾车碾压同学致死男子称出现幻听

我有补充观点:智搜纠错 说蔡某某因为“幻听”失控杀人?这借口漏洞百出,简直把法律当儿戏!

先说说这幻听到底咋回事。医学上确实有酒精性幻听这回事,长期酗酒会破坏大脑神经递质,导致出现幻觉。但问题是,蔡某某作案时没喝酒啊!血液酒精浓度正常,却突然冒出“幻听”,这不是摆明了甩锅吗?更离谱的是,他作案时能 精 准 操控车辆多次碾压受害者,连撞击角度都像算好的——真要是被幻听折磨得失去理智,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有预谋的动作?精神病患者发病时通常行为混乱,而他却像个冷静的猎手,这种矛盾足以让人怀疑他是装病脱罪。

再聊聊有病到底能不能开车。根据《机动车驾 驶 证 申领和使用规定》,有精神疾病、酒精依赖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人,根本不能考驾 照。蔡某某长期酗酒导致精神障碍,属于典型的法律禁止驾驶人群。可他不仅有驾 照,还能在案发时正常开车,这说明驾 照申领和监管环节存在严重漏洞。如果他真的因酗酒产生幻听,那他早该被吊销驾 照,而不是开着车去杀人。更讽刺的是,他作案时没喝酒,却用“酒精性精神障碍”当挡箭牌,这不是明摆着利用制度空子吗?

最后看看法律怎么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自陷型精神障碍(如酗酒、吸毒导致)不能减免刑责。蔡某某主动选择酗酒,导致自己出现精神问题,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自陷风险”,必 须 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就算鉴定说他是“限定责任能力”,也不等于免责——毕竟他喝酒的时候就该预见到可能失控,却放任自己一步步滑向深渊。这种人如果能靠一纸鉴定减轻刑罚,那法律的威严何在?受害者家属的血债又该如何偿还?

蔡某某的“幻听”辩解,本质上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律的挑衅。他精 准 的作案手法、矛盾的辩解逻辑,以及法律对自陷型精神障碍的明确规定,都指向一个事实:这不是精神病发作,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司法系统必 须 撕开这层虚伪的伪装,让凶手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否则“幻听”就会成为暴 力 犯罪者的万 能 借口,社会的公平正义将荡然无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