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良情感网

“维权”还是敲诈?男子被十堰法院判刑!

无业男子两年内辗转全国多地

在283次就餐中故意将蚂蚁投入餐食

以“吃出异物”为由敲诈商家

非法获利71661元

近日,茅箭区人民法院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并处罚金5万元

退缴违法所得71661元并返还被害人

这一案件暴露出个别消费者

以“维权”之名行敲诈之实的乱象

也为商家和消费者敲响了

合法维权与防范欺诈的警钟

案件回顾

2019年以来,荣某一直处于无业状态。2022年上半年,荣某偶然间在一次餐厅索赔中尝到“甜头”,遂购买黑蚂蚁作为工具,专挑机场、高铁站、大型商场、高端餐饮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作案。他趁人不备将蚂蚁投入食物,拍照后迅速离开,再以投诉威胁商家索要高额赔偿。商家因担心声誉受损,多选择“破财消灾”。

根据数据显示,自2023年5月起,荣某支付宝频繁收到以“赔偿、补偿、赔偿、异物赔偿”为名的转账,每笔转账记录最短间隔仅两小时,最长间隔时间不超过半个月。荣某两年内作案283起,涉案金额达71661元。法院认定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情节恶劣,依法从重惩处。

法官警示

消费者维权本是维护市场公平的利器,但若被滥用为敲诈工具,不仅侵害商家权益,更会破坏消费环境的诚信基础。

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时,首先可与商家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拨打12315、市场监管部门等正规渠道进行理性维权;同时提醒商家,应留存与消费者的沟通记录、交易凭证,对不合理索赔坚决说“不”,并及时报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舌尖上的安全”到“维权中的底线”

此案折射出法治社会

对公平正义的双向守护

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

唯有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才能共同筑牢诚信经营的防线

荣某的五年刑期

不仅是对其个人的惩戒

更是一次对社会规则的郑重宣誓:

任何企图钻空子牟利的行为

终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来源/十堰长安综合茅箭区人民法院

编辑/西鱼、韩晓玲责编/刘婧雯终审/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