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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路损坏邻居围墙现场调解达成赔偿协议

2019年,昌宁县某镇某村5户村民因扩宽入户道路,需占用杨某承包经营的集体土地。双方协商未果,经村委会调处,5户村民对修路占用土地向杨某进行了补偿,路面得以扩宽。

2024年,5户村民计划对入户道路进行水泥硬化,施工过程中不慎损坏杨某房屋的围墙基脚,引发新的权属争议。

村委会多次组织协商,杨某要求收回被占用的土地,退还2019年因地被占获得的补偿款。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申请昌宁县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

调委会立即派遣调解员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2019年的调解卷宗、调解证词、土地产权证明等,随后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杨某和另外5户村民进行深入沟通。

与杨某交谈时,调解员耐心倾听他的委屈与诉求,详细记录下每一个细节,并不时给予其情感疏导。

对另外5户村民调解时,调解员释明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强调“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引导他们换位思考。

经过多轮沟通,调解员终于说动双方进行现场“面对面”调解。面对杨某的坚决态度和5户村民的坚持,调解员结合土地权属证明,明确权利义务关系,提出折中方案。最终,双方达成协议,5户村民支付赔偿金,杨某同意他们继续使用道路,并配合完成司法确认手续。

后续回访显示,目前道路硬化工程已按期完工,围墙修复通过验收。一场可能激化的邻里纠纷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圆满化解,既保障了村民的通行权益,又维护了杨某的合法利益,彰显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记者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