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法之名》中,诸多事情皆是陈胜龙与熊磊所为,江远并未直接犯罪,倘若他听从姐夫洪亮的劝告直接自首,其罪行至少能减轻一半。他发消息给禹天成,让禹天成安排熊磊追杀洪亮,这就将自己与父亲江旭东全然推向了万劫不复之地。 以洪亮的地位而言,那是绝对不能去触动的,谁要是动了洪亮谁就会倒霉。洪亮又是江远的姐夫,不管是从公的角度还是从私的角度来看,江远的这种行为都是昏庸之举。熊磊就算得手了,也绝对能够查到是江远在背后主使。禹天成本就拿江远的交通事故来要挟他们父子,如今江远又把把柄直接交到了禹天成的手中。要是这件事情真的能够安然度过,江旭东与江远就彻底成为禹天成的工具人了,一辈子都得为禹天成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