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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三年级男孩上晚午托班,不写作业,老师的男朋友就过来掐他脖子,他竟躺在地

浙江海宁,三年级男孩上晚午托班,不写作业,老师的男朋友就过来掐他脖子,他竟躺在地上,老师就拎着他的双脚,拎了4次,男孩终于坐在桌子上,但他还是不写,老师的男朋友一生气又掐他脖子,结果造成他颈椎脱位,男孩的母亲便要求老师的男朋友赔偿20万。   据小鱼视频,7月11日报道,星期五的晚上,周女士的儿子从晚托班回来,就对着她哭了,还摸着脖子,他哭着说,老师打他了。   周女士看着儿子痛苦的样子,心都碎了,就赶紧问儿子这是怎么一回事,结果儿子把事情的经过告诉她,她吓出一身冷汗。   原来星期五的晚上,她的儿子的作业比较多,他在晚午托班写作业,写着写着就写累了,还剩下两个作业,他就想着,反正周末到了,剩两个作业回家做也没关系。   于是他就趴在桌子上,不再写作业了,当时监督他们写作业的,是他们吴老师的男朋友。   他看到周女士的儿子不写作业,他就过来跟孩子说,要把作业写完,才能早点回家,早点休息,但孩子在那里磨磨蹭蹭,就是不愿意写。   老师的男朋友看着孩子不愿意写,好说歹说也不听,他一生气就掐了一下孩子的脖子。   孩子一看老师的男朋友这么凶,他也生气了,就直接躺在地上,老师的男朋友一看孩子这么难教育,就和孩子对抗了起来,孩子一躺在地上,他就把孩子拎起来。   孩子也倔强,他被老师的男朋友拎起来,他又躺在地上,老师的男朋友又将他拎起来,如此反复3次,老实的男朋友,眼看男孩不听话,就拎着他双脚,想倒立抱男孩起来。   这下终于让男孩坐起来了,但男孩还是不写作业,老师的男朋友也失去了耐心,又掐了一下他的脖子,男孩又趴到桌子上了。   他眼看男孩就是不想写作业,老师的男朋友也不再管他了,就随着他,反正作业写不写是他的事,他周末也是有时间的。   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但是周女士的儿子回来一边哭一边说,他就是被老师打了。   周女士一听儿子被老师掐脖子了,而且她看儿子还挺痛苦的样子,就担心儿子脖子会出什么事,就赶紧带着儿子去检查,结果一检查,事情严重了,孩子的颈椎脱位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周女士和丈夫都非常担心,两人都放下工作,一心一意照顾儿子,为了让儿子早点恢复,他们要悉心照顾儿子。   这样一来,周女士一家的损失就大了,不但治疗儿子要医药费,还有他们的误工费以及其他的费用,算起来,周女士觉得他们家损失大概20万,于是她要求晚托班以及老师的男友赔偿20万。   对于这样一件事情,老师的男友也承认他掐孩子脖子了,但是他说他确实是出于关心,想让孩子写作业的。   他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当时他只是掐了一下脖子, 面对周女士要赔偿20万,他拿不出来,他也觉得不必要赔这么多。   事情就这样闹了起来,老师的男朋友只愿意赔偿1万元,晚托班对这件事的解释是,当时他也不知道老师的男朋友,是怎么进来辅导孩子写作业的。   周女士说,老师的男朋友本来就不是老师,没有教育资格,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女朋友不用加班那么晚,就逼孩子写作业,还掐孩子,他就应当承担责任。   那么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呢?   1、孩子在晚托班写作业,那么晚托班对孩子就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的颈椎确实脱位了,并且是在晚托班发生的,晚托班就应当承担责任。   2、老师的男朋友确实对孩子造成了人身损害,他是应当赔偿的。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在这件事当中,他没有资格教育孩子,他本身就存在过错,他就得承担过错责任。   3、这件事如果对孩子已经造成了心灵创伤,那么周女士一家是可以要求精神赔偿的。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发生这样的事情,孩子估计更不想在晚托班写作业了,而且这件事有可能会影响他的一生。   不过经过协商,晚托班和老师的男朋友,需要赔偿7万多元给周女士一家。   那么你认为赔偿多少钱合理呢?

评论列表

20后
20后 2
2025-07-12 21:47
这20万多吗?终身的事,这孩子算是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