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不住还是冒险要说两句,虽然峰哥已经表示绝口不谈这些社会话题了。
1 男女之间的事情是很难让外人评价的。这种事情当事人相关的人操心便是,其他人不必过于假装道德卫士。
2 乌克兰人把视频发出去,这才是最大的作恶。建议大连某学校联合正义的广大网友,联合起诉或者追责之类的,看准元凶。
如果真的损到了国格,上述人士应:虽远必__,方显吴京本色。
3 为了涉外的床底之事,要发正式的社会通告。那么本着外国人和中国人一视同仁的标准,涉内的床底之事,也需通告。方显我们把国人真的和外国人一样看待了。
这样区别对待,其实还是内心对异国人士在另眼相看。
我觉得对外国人在中国,最好的态度就是:既不高看仰视,也不低看怠慢,正常看便是。
4 一纸通告和众多的网络暴力,对一个年轻生命和她的利益相关人士的伤害是难以想象的。
如果说通告尚有校规的逻辑支持,那么网络暴力则是毫无疑问的胡来恶意,和乌克兰人一样是行恶。
谁来管理他们呢?
最后,贴一张律师写的长文,我也不知道他写的是不是100%正确。
但我100%支持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