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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男子故意传播艾滋病获刑6年半,恶意隐瞒细节触目惊心

新疆近期宣判的一起案件,让人看完又气又恨。33岁男子麦某早在2011年就被确诊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明知自己患病却恶意隐瞒,在2020年至2022年的两年多里,与米某发生超过30次无保护措施的性关系,最终导致米某不幸感染。

更令人发指的是,麦某手机里明明存着当地疾控中心发来的警示信息,明确要求他“必须告知性伴侣感染状况”,这是疾控部门的常规要求,更是法律规定。但他不仅对米某隐瞒病情,还故意删除了这条关键信息,彻底暴露了蓄意传播的险恶用心——他不是疏忽遗忘,而是明知故犯,蓄意害人。

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麦某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很多人疑惑:为何不是“传播性病罪”?这背后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故意传播艾滋病导致他人感染的,法律上等同于造成“重伤”。因为艾滋病目前无法根治,需终身服药,对健康、生活质量和寿命的损害是长期且严重的,符合“重伤”认定标准。

而“传播性病罪”主要针对梅毒、淋病等,量刑一般在五年以下;“故意伤害罪”致重伤的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更能体现对恶意传播艾滋病行为的严惩。麦某的刑期比类似案件更重,正因其行为持续时间长、恶意明显,还刻意删除疾控警告,情节尤为恶劣。

这并非个例,四川曾有类似案件,男子周天武故意隐瞒艾滋病致女友感染,以故意伤害罪被判五年。法律对这类行为的严惩态度明确:故意传播艾滋病是重罪,绝非简单的道德问题。

此案再次敲响警钟:感染者需明确,按时吃药虽能降低传染风险,但无法完全消除风险,告知性伴侣并采取保护措施是法定和道德义务;隐瞒病情不仅是欺骗,更是犯罪,既毁了他人人生,也会让自己付出牢狱代价。麦某的六年半刑期是咎由自取,这一判决彰显了法律对生命健康的守护——任何人都无权恶意践踏他人的健康与人生。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25
用户10xxx25 1
2025-07-14 15:33
直接给他一个感冒就是了。还要养6年浪费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