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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英国记者马克·史密斯抛出那个充满预设陷阱的问题时,他或许期待着一个局促不安的辩

当英国记者马克·史密斯抛出那个充满预设陷阱的问题时,他或许期待着一个局促不安的辩解,却意外收获了一场关于国际法本质的深刻对话。高志凯以1946年太平舰接收南沙群岛的历史事实为锚点,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排除性声明为法理依据,不仅解构了问题的预设前提,更揭示了一个长期被西方话语遮蔽的真相:国际法的解释权与适用性从来不是单方面的特权,而中国对南海主权的坚持恰恰是对国际法真正精神的捍卫。 南海仲裁案的本质是一场关于国际法解释权的角力。2016年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的所谓"裁决",其合法性从一开始就存在根本缺陷。该案由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中国作为主权国家明确表示不接受、不参与。这并非中国"藐视国际法",而是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的明确规定——涉及领土主权的争议不属于强制仲裁范围。中国早在2006年就依照公约第298条作出排除性声明,这一行为本身就是对国际法程序的严格遵守。西方媒体刻意忽略这一关键事实,将中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歪曲为"破坏国际规则",实则是将国际法工具化为政治施压的手段。 历史经纬中的南海主权叙事被系统性扭曲。高志凯提及的1946年太平舰接收南沙群岛事件,是战后国际秩序重建的关键一环。日本投降文件上的中国印章,不仅是对二战胜利成果的确认,更是中国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法理见证。这一历史事实被《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文件所确认,构成了战后国际法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代西方话语体系却刻意淡化这一历史脉络,将中国描述为"后来者"和"规则破坏者",这种叙事建构暴露了历史解释权争夺的残酷现实——谁掌握了现在的话语权,谁就能重塑过去的合法性解释。 国际法体系正面临"司法霸权主义"的侵蚀。某些国家通过操控国际司法机构,将原本用于调解国家间争端的法律程序异化为政治工具。南海仲裁案中,仲裁庭超越职权范围对领土主权问题作出裁决,这种司法扩权行为本身已构成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体系的破坏。更值得警惕的是,西方媒体将此类裁决包装为"国际社会共识",实则掩盖了国际法领域日益严重的"选择性司法"问题——同样涉及海洋权益争端,英国对查戈斯群岛的态度与中国在南海的立场形成鲜明对比,却鲜见西方媒体以同等标准追问伦敦是否"尊重国际法"。 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创新了发展中国家维护主权的路径。面对不公正的"司法裁决",中国没有陷入被动辩解,而是通过强化历史证据链、完善国内海洋立法、推进区域合作等多元方式巩固自身主张。这种"法律+历史+外交"的复合维权模式,为全球南方国家处理类似争端提供了新范式。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国家就"南海行为准则"磋商取得的进展,证明地区国家完全有能力通过协商而非外部强加的方式解决分歧。这一过程中,中国既坚持原则底线又展现灵活姿态,体现了对真正多边主义的践行。 国际法的未来不应是强权政治的遮羞布。当下国际法体系面临的根本挑战,是如何防止其沦为大国博弈的工具。中国坚持的"各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原则,恰恰是对国际法民主化的重要贡献。当高志凯强调"国际法不是强权政治的工具"时,他揭示了一个更为深刻的命题:在单边主义抬头的时代,维护国际法的权威性首先要防止其被滥用。中国在南海问题上的立场启示我们,真正的法治精神不在于机械服从某个裁决,而在于确保规则的制定与适用过程公正合理。 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的今天,南海争端已成为检验国际法体系健康度的试金石。中国拒绝承认非法仲裁的底气,不仅来自历史与法理依据,更源于对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坚定信念。值得思考的是,当某些国家以"维护国际法"之名行干预之实时,国际社会是否有勇气揭露这种双重标准?而在西方主导的国际话语体系之外,新兴国家又该如何构建更具包容性的规则解释框架?这些问题答案,或将决定21世纪国际秩序的真正样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