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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男子为逼妻子离婚,竟然立下遗嘱,将4000万财产都赠与保姆,并且长期和妻子

深圳,男子为逼妻子离婚,竟然立下遗嘱,将4000万财产都赠与保姆,并且长期和妻子分居,已经和保姆同居17年了,他见妻子始终不松口,直接将妻子告上了法院!法院判离!不料,妻子不服上诉,结果二审期间,男子去世,保姆想拿走男子遗产,妻子不肯!保姆一气之下告上法院,这次判决,却出人意料!

刘某跟妻子生了五个孩子,按理说,应该感情很好,不然为何生这么多孩子!可是,2人感情却很冷淡,不仅长期分居,刘某更是雇了个保姆打理生活,一来二去,俩人情投意合,就这么搭伙过了 17 年。

这些年,刘某一直想跟妻子离婚,头回告到法院,没成。他气不过,就写了份遗嘱,把名下4000 多万财产,全留给保姆。

后来又起诉离婚,这次法院判离了。可妻子不服上诉。偏偏二审还没完结,刘某就因病去世了。

保姆拿着遗嘱去找刘某妻子要遗产,被拦下了。保姆气不过,把对方告到法院,想拿回那些财产。

一审法院认为遗嘱有效。刘某妻子不服上诉。二审改了判,说刘某跟保姆长期同居不合规矩,违反婚姻法,这份遗赠不算数。

有网友说:“4000 万遗产搭着 17 年光阴,最后成了竹篮打水一场空,保姆这是给‘婚外情’交了笔天价学费,连本带利全亏光。”

还有人调侃:“刘某以为给保姆留了摇钱树,没想到法院直接按了作废键,真是机关算尽太聪明。”

这事听着就别扭。夫妻没感情,可婚没离成;跟保姆过了 17 年,想给名分没如愿,最后连遗产都留不住。老话说 “名不正则言不顺”,一点不假。

街坊常说 “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过不到一块儿,婚姻关系没断,就得守规矩。刘某跟保姆同居 17 年,不管感情多深,终究是没名没分,不合情理。就像老辈人讲的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离婚就跟别人过,本身就站不住脚。

刘某气头上写遗嘱把财产全给保姆,看似情深义重,可没考虑这行为合不合规矩。

法院二审改判遗嘱无效,不是没道理。有人说 “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法律有底线。婚姻没解除,刘某就还是有妇之夫,他的财产里本就有妻子的一份。想把所有东西给保姆,不光伤了妻子的心,也破了规矩。

父亲跟保姆过了 17 年,最后遗产还闹官司,这让孩子怎么看?

“不是你的,抢也抢不来”,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再强求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