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三的下场!”广东深圳,一男子与保姆同居17年,妻子始终不肯离婚,结果男子非要给保姆名分,于是把妻子起诉到了法院,死活要和妻子离婚,却遭到法院拒绝!于是男子立下遗嘱,打算将300平房子,4000万财物都赠与保姆,随后他再次上诉,最终法院判离!谁料妻子不服,便提起上诉,没成想二审期间,男子去世,于是保姆拿出遗嘱,要求拿走男子遗产,可被妻子不给!气得保姆告上法院,可判决却让人非常意外! 刘某是一位白手起家的企业老板,年轻时与妻子一起打拼多年,从摆地摊起家,慢慢做起了家装生意,再转战房地产领域,终于在深圳站稳脚跟。 他们育有五个孩子,一家人曾是令人艳羡的模范家庭。 可惜,随着时间推移,刘某逐渐变了。他在一次出差途中,认识了一个年仅二十出头的小保姆小林。小林出生贫寒,温顺柔弱,说话甜软,正中年过五旬的刘某下怀。 渐渐地,刘某开始对小林百般照顾,租房子、买车子,甚至安排她到公司任职。时间一长,两人居然在外面“另组家庭”,同居达17年之久。 刘某并非没和妻子提过离婚。早在十年前,他就曾回家摊牌,表示自己想和小林有个“名分”,希望妻子能“成全成全”。 妻子一听怒火中烧,她一针见血地说道:“你做梦!这家公司是我跟你一步一步打下来的,五个孩子是我一个人一把屎一把尿带大的。 你要离婚,可以,净身出户!”一句“净身出户”,彻底堵死了刘某的退路。 刘某不死心,多次以各种理由逼妻子签字,甚至直接把妻子起诉到了法院,提出离婚诉求。 但法院认为刘某婚姻关系存续多年,妻子并无过错,且五个孩子需要照顾,在当前情况下没有充分的离婚理由,因此驳回了他的诉请。 这对刘某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击。于是他决定采取另一条路——立遗嘱。 在2023年,他悄悄拟定一份遗嘱,写明自己名下那套位于南山区的300平米大平层住宅,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和股权合计约4000万元,全部赠与与他“同甘共苦”的小林。 他还在遗嘱中特别注明:“小林在我人生后期给予我生活关照、情感慰藉,理应获得我财产的继承权。” 立完遗嘱后,他又一次将妻子告上法院,坚持要离婚。经历了数月的拉锯战,这一次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并认定刘某与妻子的感情确已破裂。 妻子坚决不服,立刻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可就在二审还没开庭前,命运却突然改变了节奏。2024年年初,刘某因突发心梗,在医院抢救无效离世。 消息传来,妻子悲痛欲绝,而同居多年的小林也陷入哀伤之中。但很快,一场更激烈的财产之争拉开序幕。 小林手持刘某亲笔签署的遗嘱,径直来到原配家中,开口就说:“刘总的遗产应当归我所有。” 此话一出,原配当场炸锅,冷声回应道:“你是谁?你一个明知道人家有老婆的第三者,还想拿我家几千万资产?” 小林软硬兼施,几番协商无果,便怒而将原配告上法院,请求依照遗嘱内容执行,将刘某的全部遗产判给自己。 案件开审时,法院一审认为,虽然小林与刘某的同居行为有违社会道德,但遗嘱是刘某亲笔所写,并具备法律效力,形式上也并无重大瑕疵。 因此支持了小林部分诉求,认可其对部分遗产的继承权。原配对此判决极为不满,眼含热泪地对记者说:“我守了这个家四十年,到头来,他却把所有东西都给了外人!”她不甘心,继续上诉。 到了二审阶段,案件终于迎来重大转折。法院合议庭重新审查遗嘱的内容、背景、合法性及道德性,最终得出不同结论: 法院认为,小林与刘某在明知刘某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仍长期非法同居17年,这种关系违反了《婚姻法》的基本伦理和公共秩序。 特别是小林多年从刘某处接受高额赠与、享受名车豪宅、公司股权,却未曾为家庭尽任何义务。 法院指出:这份遗嘱虽然形式上合法,但实质内容明显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是对正当婚姻关系的侵蚀和破坏。 最终,法院判定这份遗嘱无效,小林无权继承刘某遗产。原配则作为合法配偶,享有第一顺位的继承权,与五个子女共同继承刘某留下的所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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