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北京一夫妇在长沙买了套72平米的房子,没装修就以每月720元的价格租给了一男子,合同期限为6年,到期后夫妇不愿往外租,便告诉男子要留着自用,男子同意了,没想到男子竟趁两人不在,把屋内的家具全砸了!
7月16日报道北京的刘先生夫妇在长沙岳麓区有套房,一直空着没人住。当时有个租客李某找上门,说愿意自己装修,房租便宜点就行,双方一合计720元一个月,比周围1500元的市场价便宜了一半多。
这价格听起来挺划算,但合同里就写了一句“承租人可进行必要装修”,别的啥也没说,李某花了4万多搞装修,水电、地板、家具一应俱全,住了没多久就转租给别人了。
今年合同到期,房东说要自己住不续租了,结果李某发现房子还在租给别人,觉得被骗了,一气之下把装修全砸了,现在警方都介入调解了。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纷纷议论:
“6年房租才5万,装修花了4万,房东等于白赚个精装房!”
“合同没写清楚怪谁?租客自己装的,砸了也没毛病!”
“720块在长沙能租啥?人家花钱装修,房东转头收房,太精了!”
“转租违约在先,砸东西就是泄愤,违法!”
“合同到期收房天经地义,装修前怎么不谈补偿?”
“真要较真,房东还能起诉租客破坏财物呢!”
“长沙租房这么卷?720块毛坯房都有人抢着装!” 按照法律规定,租客装修的东西,能拆走的可以拆走,拆不走的房东得给补偿,但现实中很多人签合同时图省事,这些细节都没写清楚,等到退租时双方各说各话,麻烦就来了。
这个案子还有个特殊情况,就是李某把房子转租了,如果转租没经过房东同意,那性质就变了,装修的钱能不能要回来,法律上就更复杂了。
从房东角度看,也有自己的委屈,房子给你住了6年,每月才收720元,还得承担房屋折旧和维修风险。现在租客把房子砸了,损失更大。
说到底这就是个典型的“口头约定惹的祸”,很多人租房时觉得彼此都是熟人,或者为了省麻烦,重要条款都没写进合同,等出了问题,谁也说不清楚。
其实解决办法也不难,如果真要搞“以租代装”,可以在合同里约定装修抵扣租金,或者明确退租时的补偿标准,施工前拍照留证,退租时按折旧计算,这样双方都有保障。
你们觉得这事儿谁的责任更大?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租房经历。
信源:风芒新闻 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