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的丑恶与否,与年龄无关。“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便寄托了人们对孩童美好的幻想,认为所有出生的孩童,都是带着纯真与善良来到这个世上的。可在成长过程中,谁又能确定,所有人都能从一而终的保持良善。
正如这起发生在2001年惨不忍睹的案件,江苏一对母女熟睡时惨遭侵犯奸杀,凶手竟然是个15岁的少年。可当警方赶到现场时,却发现他所犯下的恶行,远远不止侵害这么简单。
顾某,出生于1986年,他的童年,跟绝大多数同龄人不同,似乎从一开始,就已经奠定了人生悲剧。
父亲常年酗酒,性情恶劣,常常对妻子动辄打骂,有时连顾某也不放过,气急了,直接就从地上拿起一个木棍对着顾某的身体狠狠击打。一开始,母亲对父亲还有些期待,二人毕竟有些感情基础,可当她发现自己的容忍,最后换来的却是对方变本加厉的毒打之后,对这场婚姻家庭彻底绝望的母亲,在一次深夜,选择了跳河自杀。
或许是妻子的死唤醒了被酒精麻痹的良知,妻子离世之后,顾父把自己关在了房间整整一天一夜,出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儿子托付给自己的父母,并叮嘱顾某好好学习,他去外面赚钱养家。
可当时的顾某只有12岁,从小就在父亲打骂下成长,又先后经历了母亲自杀、父亲去外地务工等打击,心理上已经开始出现了问题。而当时周边街坊邻居在得知顾某的遭遇之后,更是对这个孩子十分疼爱,即便他在哪家惹了祸,也没有一个人狠下心对他责备。
至于带养顾某的爷爷奶奶,更是对顾某疼爱道而来骨子里,有求必应。
就这样,似乎所有人都在竭力对顾某好,可他们却忘了,一个孩子的成长,最重要的就是心理健康,可他们重点,却都放在了顾某的物质生活上。渐渐的,随着年龄的渐增,在多方面因素的促成下,顾某不仅染上了网瘾,还整日跟社会上不学无术之人混在一起。
而他,在青春懵懂之际,更是在这些小混混的带领下,常常躲在家里、网吧偷看不雅视频,每天就连脑海中也在不断的幻想视频中的画面,并将自己也代入其中。
这种扭曲的心理,因为没有被及时的纠正过来,2001年3月12日晚上,当顾某从录像厅里看完了一部不雅影片后赶回家,正好在途经一处房屋时,长期抑制在心底恶念在月色的掩护下,不断的膨胀。
该平房里住的毛某跟她的女儿小丽,丈夫在家打工,平日里母女二人一起生活。顾某之所以有了兴趣,是因为小丽,正好就是的他的同班同学。
与顾某不同,小丽乖巧懂事,成绩名列前茅,人长得也十分甜美靓丽,笑起来,脸颊处的小酒窝更是十分诱人。而每次在观看不雅视频的时候,顾某还会不由自主的想到小丽甜甜的笑容,只是,那张笑脸,却从来没有对自己笑过。
于是,当他从未关紧的窗户潜进屋内,看到小丽母女二人熟睡在床上的模样,一瞬间,顾某的恶念膨胀到了极致,当即随手拿起一根木管狠狠的砸向毛某的头部,而后再将小丽敲晕,在确保二人无法对自己后续举动有任何反抗之后,彼时年仅15岁的顾某,学着视频中模样,对小丽二人先后都实施了不轨。
可山东这起母女二人熟睡时惨遭侵害的悲剧,还并没有结束。纵然顾某再品行不端,在身心得到满足恢复了理智之后,也知道这一举动肯定会遭人唾弃,担心她们母女二人醒来会告发自己,慌乱之际,想不出其他更好办法的顾某,在瞥见了院子里砍柴的斧头后,心理扭曲到了极点,直接残忍将毛某母女二人砍死,而后再落荒而逃。
但顾某终究是年轻,以为只要人死了,自己的罪行就不会被揭发。但警方利用刑侦技术,结合母女二人体内的DNA对比,很快就查到了顾某身上,只是人们怎么都没有想到,造成如此惨绝人寰的犯罪行径,竟会是个15岁的少年。
单从行为结果来看,顾某因为心理扭曲,见色起意,动用暴力,强行对其实施了不轨。虽说,在顾某进行侵害的过程中,被害人因为陷入昏迷而无法反抗,但顾某的行为还是违背了妇女的主观意愿,构成了QJ罪。
与此同时,为了掩盖罪行,从而犯下更大的恶行,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情况下,继续实施罪恶,先后造成了两名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更是构成情节极为严重的故意杀人罪。
数罪并罚,根据我国《刑法》对相关罪行的量刑标准来看,犯下如此恶行的罪犯,理应被判处死刑。
可由于我国法律中对未成年人有一定的保护,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一般不适用于死刑。由于案件涉及到未成年人,结果并未公开,因此,等待顾某,极有可能会是无期徒刑。
善与恶,就在人的一念之间。本次案件就是个典型的例子,有时你所认为最纯真善良之人,或许就是来自地狱的恶魔。无论最终结果到底如何,犯下如此重罪的顾某,他的人生彻底毁了。
(注:《案例回顾 江苏一对母女熟睡时惨遭奸杀,凶手竟是个15岁少年》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为网图;文章禁止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