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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监督模型守护职业健康!关于职业病防治你要知道的事——

近日,台州路桥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施金龙做客《检察日报·公益播报》栏目,介绍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如何助力职业健康工作走深走实,保护更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呼吸与生俱来,我们往往忽略了它的存在。可对于有些人来说,呼吸就太奢侈了,他们就是尘肺病患者。尘肺病是世界上分布范围最广且最严重的职业病,由长期吸入无机矿物质粉尘引起,常发生在从事煤矿、建筑等职业的劳动者中。除了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我国还规定了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等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去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进行调整,新增了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两类疾病,即调整为12大类135种职业病(包括4项开放性条款)。调整后的目录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如何防治职业病?

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杨小惠:首先,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评价。其次,要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其中职业健康体检至关重要。最后,要加强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健康体检和普通体检有什么区别?

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杨小惠:普通体检是根据个人身体健康情况而设定体检项目进行的体检,有一定的随意性。职业健康检查则是法律规定必须开展的,其目的是筛查职业病、职业禁忌证,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国家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国家预防残疾行动计划》,计划中有专门对职业病致残的防控要求,其中强调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保障相关的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也应介入到对职业病防治的法律监督过程中。保障每一个职工,特别是面临职业病危险的职工的基本健康,是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

广东、浙江等多地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

调查中,相关企业存在什么问题?检察机关是如何督促其整改的?

路桥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施金龙:路桥区检察院开展“守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数字化专项监督,共发现1000余家企业未纳入卫健部门防治监管清单,督促卫健部门尽快将上述企业纳入防治监管清单。同时,我们督促卫健部门要求上述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目前,本项目已在台州市推广。

其实,从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到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从兼顾传统职业病和新型职业病防控到积极构建职业病诊疗康复体系……我国一直在行动。比如:“十四五”期间,国家卫生健康委聚焦部分职业场所危害因素超标问题,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再比如:《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提出,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也希望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的加持下,职业健康工作能走深走实,保护更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