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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女子家花七十多万买了辆进口奔驰,四年下来,总共就跑了4万多公里。谁知,

浙江湖州,女子家花七十多万买了辆进口奔驰,四年下来,总共就跑了4万多公里。谁知,一天刚开车出门,车子就停在半路不走了,拖到4S店拆解后,工作人员表示螺丝松动弹出来,导致发动机报废,维修需要10万多。4S店以过了质保期为由,自愿承担部分费用。女子非常气愤,她认为螺丝松动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所有费用应该4S店承担。但她也表示:只要你们承认奔驰发动机寿命只有三年,我就出全部费用。 据1818黄金眼7月28日报道,2020年年底,董女士父亲买了辆进口的奔驰GLE350,裸车730800元,挂在自家公司名下。 到现在4年多,跑了4万公里出头,里程数并不算多,可万万没想到,今年7月5号出了大状况。 当天,董女士父亲刚把车从家里开出来,走了大概300米,在马路中间车就突然不走了。这可把董女士父亲急坏了,赶紧联系保险公司和4S店。 等他们的人来了,第一次强行发动,车熄火了;第二次再强行发动,引擎盖里居然冒烟了。 这下更糟了,只能叫拖车把车拖到4S店。拖到店里的时候,车辆发动机故障灯都亮了,还抖得厉害。 4S店工作人员表示,那“烟”其实就是发动机里的热气,不必太担心。 后来,工作人员将发动机分解检查,表示里面有一颗螺丝松动了,弹出来后导致发动机彻底报废,现在要换新发动机,初步算下来,费用要100617.46元。 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工作人员就只是口头说说,并没有给出纸质的报告,还说这是厂家的机密,不能看。 董女士气坏了,发动机拆解之前,他们千叮咛万嘱咐,让4S店要录像,结果他们根本就没录,现在却空口无凭就说要十万多。 而且,董女士还透露,这车刚买没多久,发动机就有异响。他们也跑了好几趟4S店,可一直都没检查出问题。 对此,4S店回应称,董女士提到的“异响”,在之前的保养检查里并没有发现和记录,但今年2月份时,确实换过高压燃油泵。 4S店表示,虽然这车已经过了保修期,但他们愿意承担部分维修费用。 在之前的协商中,董女士的父亲签字,同意自费40000元,可董女士不认可。 她觉得螺丝松动是产品质量问题,因为产品质量不过关,才导致发动机坏掉的,所以4S店就应该全额赔偿。 协商的时候,董女士还拨打了奔驰客服热线。 客服说,按照正常情况,车辆过了保修期之后维修,确实会产生相应费用,工时费一万七千多需要董女士承担,配件的钱公司承担。 董女士根本接受不了这个说法,她认为车子产品质量本身就有问题,而且很早之前就出现过问题,凭什么就认定是超保了? 她要求4S店必须出具一份书面文件,把发动机具体故障原因写清楚,还有厂家、4S店和车主三方的费用分摊比例也得写明白。 如果4S店不同意,那维修的钱她出全部都行,只要工作人员承认他们的奔驰发动机寿命只有三年,给她出个证明即可。 本案争议在于,螺丝松动是否构成产品质量缺陷?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6条,产品缺陷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本案中,车辆4年行驶4万公里,属于常规使用强度。若螺丝松动是因设计缺陷或制造缺陷,如装配工艺不达标、螺丝未拧紧导致,则属于明显的产品缺陷。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0条:若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生产者应负责“修理、更换、退货”;造成损失的,还需赔偿。 车辆已过保修期,但用户主张“故障早有,若故障根源在保修期内已存在,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仍需承担三包责任。 4S店以“过保”为由免责,需证明故障与保修期内无关,是车主自行造成。 不过,4S店在维修过程中存在两项争议行为: 1.拒绝提供书面故障报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4S店以“厂家机密”为由拒绝出具书面故障原因报告,缺乏法律依据。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故障原因、维修方案及费用明细。4S店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未履行录像取证义务 用户事先要求拆解录像,4S店未执行,导致后续争议中用户无法核实故障原因,可能影响其主张的证明力,需承担不利后果。 好在,经过反复沟通,4S店方面最终同意,免费给董女士的车更换发动机。 关注@蜜蜂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