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第二波罢免 许淑华宣称的“都投不同意”错在哪? 之前发了两篇“南投县长许淑华有关823投票的表态”的内容,有些人可能只看到其中一篇,没有理解什么意思,我再综合说下。 第一,823第二波罢免投票,除了7席蓝委罢免案,还有一个核三延役公投案(民众党提出的)。 第二,不同于726,823投票,7席蓝委所在的县市,每个选区的选民需要投两张票,一张是决定立委去留的“同意/不同意票”,一张是针对核三延役的同意/不同意票。 第三,对于蓝白支持者来说,原先的“标准选择”是“立委票投不同意”、“核三票投同意”。 第四,为什么会安排同时投核三公投?成本考虑。公投是全台所有县市投票。 第五,许淑华提出“两张票都投不同意”,等于不顾民众党的利益,也是分裂蓝白合。 第六,民众党支持者为反制许淑华,已经在提出“两票都同意 能源更有力”、“两票都同意 监督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