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强拆果园后续:更多细节曝光,7亩果园要价300万,很难谈妥

小头哥杂谈 2024-09-19 17:24:35

重点项目叶鲁高速落地叶县,对于叶县来说绝对是一件大好事,但是修建高速就不可避免的要进行征地拆迁,也不可避免的要遇到很多补偿问题。

近日,叶县一名返乡创业的大学生贾柯,种植的7亩多的梨园被叶县常务副县长带队,召集400多人强拆的消息冲上热搜。

强拆的时间是在今年的4月2号,距今已经过去了五个多月,从网络曝光的视频和贾柯的描述来看,当时强拆人员确实采取了一些比较过激的手段。

贾柯描述了当时的场景,强拆人员先是把电路给切断,然后又封锁了周边所有的道路,贾柯的家人当时上前拍照取证。

在这个过程之中强拆人员把他家人的手机全部给夺走,把他们一家强行控制住,按在泥里然后抬走,关到了附近的派出所里面,关了整整一天。

先不说这件事情的对错,先来梳理一下整个事情的脉络。

2023年6月7日,当地给贾柯下发了限期清理的通知,告知贾柯并要求他们在2023年6月14日前清理梨园内的果树和附着物,如逾期不清理当地将予以清理,造成的损失由贾柯自行承担。

当地在下达限期清理通知后,贾柯不服并将下达通知书的单起诉到了法院,之后于2023 年 9 月 6 日,当地又做出了撤回《限期清理通知书》的决定。

在之后,这个问题一直僵持在这里,贾柯与当地关于7亩梨园的补偿问题一直达成一致,导致重点项目叶鲁高速迟迟不能落地。

补偿问题成了焦点,贾柯认为征收他们家的果园应该按照经济林进行补偿,然而当地的项目指挥部却按照零星果树的标准进行补偿。后者7亩多地只能赔偿18万元,如果按照经济林进行补偿可以获得近300万元的补偿,两者足足相差了将近20倍。

在当地撤回下达的限期清理通知书之后,双方一直在就此事进行磋商,但一方7亩地要价300多万,一方坚持只能按照零星果树的标准赔偿,差距太大自然不可能谈拢。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半年,贾柯的果园作为叶鲁高速的必经之地,迟迟不能谈下来,当地很着急,又没有办法满足贾柯所提出的条件,于是做出强拆的决定。

2024 年 4 月 2 日,叶县常务副县长胡炜哲带领多部门的执法队伍,数百人联合对梨园进行了贾柯家的梨园进行了强拆,之后便发生了贾柯描述的那一段强拆时的情况。

在贾柯曝光的一段电话录音之中,常务副县长胡炜哲是这样说的:“我不管是谁,也可能是你、也可能是他,我不对你,我就对着重点项目在叶县能不能落地,拆迁我到场了,专办的副主任,另外一位领导也到场了,我们是为了项目的进展,我愿意承担责任,想告我可以去告。”

从这一段电话录音之中可以出看出,作为常务副县长,胡炜哲有些耍无赖,打着为了推进项目落地的名义,采取强拆的手段,还说这件事情是对事不对人,如果认为他们的做法有不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告他,他也愿意承担责任。

大家都很想知道,他能承担什么责任,能不能承担贾柯的损失?虽然当地有当地工作上有难处,但是也不能够损害贾柯的正当利益,即便不能按照经济林进行补偿300多万,但是7亩多果园补偿18万元,每亩补偿2.5万元,还是偏低。

这是小编在网络上查到补偿标准,个人认为对于贾柯7亩多梨园的补偿合理的价格应当在50万元左右最为合理,租地、树苗、抚育7亩地算20万元的成本,另外30万元算是青苗补偿。

这其中有一个概念大家要搞清,对于贾柯的补偿是地面附着物的青苗补偿,也就是梨树的补偿,这个补偿是归贾柯个人所有。这里面并不涉及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是归村组集体,由村组统一分配。

重点项目要落地,个人的合法利益要保证,首先是要依法依规,其次是要实事求是,当地不能说谈不拢就采取强拆的手段,贾柯也不能漫天要价,想要什么标准就按什么标准来。

7亩多果园要价300多万,平均40多万元一亩,即便是商业开发征地,一般的县城也没有这个价位,更何况只是其种植的20多亩梨园之中的一片地。

叶鲁高速重点项目的落地对于当地是大好事,补偿标准即要依法依规,又要实事求是,既要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也不能随意提高补偿标准造成资金流失,必须掌握好这个平衡点,使得绝大部分人都满意。

当地强拆梨园的做法确实不妥,但也是无奈之举,常务副县长大概要为此事背锅,但话说回来如果没有一点强制手段,各条高速重点项目落地时,当地事事都要做到令每个人都满意,那么高速就不用修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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