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词大会》朱彦军:妻说他纯粹,晚上读诗的习惯达30多年

天天有文学 2023-02-05 12:29:02

人生的精彩,在于执着,在于忘我,在于喜欢之后在这个领域不停的耕耘,不停的求索。人养成一种兴趣和爱好,往往都是受父母影响。一个优秀的父母,在某一领域做一些投资就会影响到孩子的成长,让他们从小培养起兴趣和爱好,而他的孩子也会把这种习惯或喜好,传递给自己的下一代。

于是,一种文化就有了传承。一个自我要求严格,时时让自己成为榜样的人,往往能够作为孩子的标杆,让他们向自己看齐,在他的言传身教之下,孩子们耳濡目染,就会自觉努力成才。在人生的成长过程中,成为榜样是一种最好的教育方式。

在2023《中国诗词大会》总决赛上,获得亚军的朱彦军是一名农民,他在静宁县的家里有一个小院。诗词大会结束之后,他又返回了自己的家中,妻子陈玉玉早已经把小院收拾的干干净净。陈彦军书桌上的书,妻子没有给他动,怕给他弄乱了,被他责怪。对于在诗词大会的经历,他非常留恋,他醒着的时候是诗,睡着的时候也是诗,不用再为生活的琐事斤斤计较,每一天所有的一切都和诗有关,心中满是热爱,感觉生活非常美好。

对于他能够参加诗词大会,他的父亲对他很担心,觉得他的实力和蒙曼、康震比,还差很远,人家都是博士、博士后,他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生。父亲觉得他就是扫了个盲,即便看电视的时候也要把字典放到一旁,准备随时查一下。父亲认为,他有点时间还不如多去赚点钱,供两个孩子读书,称他是背着鸡蛋去碰石头。但是,妻子非常理解他,觉得他是在追自己的梦,参加诗词大会是他把自己的梦圆了。

他经常出去打工,每到一个地方,就把附近的图书馆或者书店都逛一遍,没钱,买不起书,就在书店或者图书馆看,遇到自己喜欢的文字,就拿手机拍下来,到了一些好的书店,看到琳琅满目的图书,心里非常喜欢,一时流连忘返。很多年以前,他在城市的报刊亭和旧书摊穿梭,买了不少旧书,也买过很多盗版书。

他在干活的时候从不偷懒,非常卖力,雇他的老板都非常喜欢他,觉得他干活实在,肯使力气,给别人发180块钱的工资,给他发200。有人不服气,就责问老板,老板回答说,你到工地看看他是怎么干活的,再看看你是怎么干活的,对比一下。

他在外打工的时候,经常把孩子们带在身边,给孩子们买一些益智玩具,陪孩子们玩,也教他们背古诗词。他认为,教育孩子陪伴很关键,而且陪伴一定要有质量。孩子们都是一张张白纸,当父母的怎么涂他,将来他就会变成什么样子。父母必须给孩子树立榜样,这是一种责任。当女儿上完六年级,儿子读到三年级的时候,他把两个孩子的学籍转到自己老家的县城里,在县城租了一间房子,让妻子在那里陪读,他则继续外出打工。

房子不大,只摆着一张高低床,母亲和自己的儿女就在这间屋子里居住,屋子很矮,坐在床上,一抬头就能碰到屋顶。看到妻子和儿女这样艰难,他决定要好好赚钱,在城里买套房。于是,他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10块20块、三百五百、几千上万都行,然后,他把借的钱的数目和借钱的人都记在了一个本上,最后凑齐30万,买了一套二手房,让自己的妻子和儿女住在里面上学读书。

他舍不得花钱 也舍不得为自己买书,却非常大方的给自己的女儿和儿子买,一买都是正版书,非常贵。儿子上了大学之后,他还花了几千块钱,给儿子买了个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儿子在西安上了电子科技大学,女儿上了上海的复旦大学,现在正在攻读研究生。妻子对他非常敬佩,称,只要他读起书来,不管锅里煮的啥,他都不管,完全是一个书呆子。

有时候,她干家务干的累了,丈夫也会帮忙,把书一放,甩开膀子就干活。他则逢人便夸奖自己的妻子,称她是持家的一把好手,也很孝顺老人,不管是家里的还是家外的活,都能干得来,不仅干的快,还干的非常细,在村里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的妻子不识字,也不喜欢诗词,陪着他一起看诗词大会,居然入了迷,并能把里面的诗词背了下来。妻子爱唱戏,他就教妻子戏词,在他们村里唱戏的时候,妻子也会上台当主角。

妻子看到他站在了诗词大会的舞台上当着全国观众的面,说,他回去之后,一定好好的生活,好好的读诗,好好的赚钱,好好的爱你时,妻子的心里便非常的温暖,也有了一种感动,非常高兴,眼里情不自禁的涌出了幸福的泪水。

她一边插泪,一边看着电视,但是眼里的泪水总是擦不干净。他的儿子对他诗词的痴迷也记忆犹新,有次,父子俩回家,天正下着雪,父亲一句,天仙狂醉,乱把白云揉碎。让他听了,一时感到非常陶醉,顿时让自己流连在了诗情画意之中。

妻子揽业务的能力非常强,两人外出打工,每到一个工地,当活干完了,妻子总能揽下另一个工地的活。他称,让他出去找,他总是找不下活,他非常佩服妻子。他说,妻子干活人麻利,腿脚勤快,认真操心,干活的质量很高。

一年365天,老板们都打着电话抢着叫他们干活,直到干到大年30才给他们放假。两人的工资也比其他人的高。他1973年出生,父亲在乡政府工作,每个月30块钱工资,发了工资就给他们兄妹买书订报,在他的整个童年时期,都是在阅读中度过。他上学时非常偏科,喜欢语文,不喜欢数学。

他读书时,语文老师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常在杂志和报纸上发表文章,他非常崇拜自己的老师。在老师的启蒙下,他也写过一些豆腐块,发在杂志上,还赚了稿费。初中毕业后,他看到村里的一些年轻人外出打工,每次回来都能拿很多钱,他们每个月的工资都一两千,这令他非常羡慕,在他的内心世界里,也觉得外面很精彩。

于是,他偷偷的就跟着同伴们出去打工,在外拼搏,他感受到了生活的艰辛,一次一次的换工地,一次一次的克服困难,让他感到了生活的不易。尽管这样,他躺在自己租的屋子简陋的床上,依然读着唐诗宋词。白天辛辛苦苦的劳动在工地上,晚上回来读诗,这个习惯,他一直保持了30多年。

在外面思乡的时候,他会用李白的诗来排遣自己思乡的愁绪,而当他迷茫的时候,又会用李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鼓励自己。当面前有了很大的困难,无法逾越过去的时候,他用“何时缚住苍龙”让自己重新振奋起来。不论走到哪里,他的心中都有诗,不论看到什么,他的心中都有诗,他用诗点缀着自己的生活,也用诗激励着自己前行。

妻子认为他纯粹,只要看书,啥都忘了,一辈子只有一个爱好读诗。女儿觉得她浑身都是正能量,非常的有担当。儿子则觉得他非常另类,很有责任感,是一个有责任的人。他们村的村干部称他有追求,特立独行,很像一个知识分子,不像农民。他的老父亲夸他好的很。

在他参加诗词大会出发的时候,父亲对他讲,别在乎输赢,出去见识一下,这趟走的就值。在诗词大会上,他一战成名。老父亲说,没想到,居然整出这么大的动静。而他心里有些遗憾,觉得自己的普通话说的不好,不标准,影响了自己的现场发挥。他称自己是个孤独的人,身边没有志同道合,志趣相投的朋友,但读书让他有了一种精神力量。

他的父亲从小对他要求很严格,让他牢记“积善门中生贵子,和睦家中幸福多。”必须走的正,行的端,做人要诚信,能够勤俭持家。他对家庭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认为,家庭中,父子之道、夫妻之道,在于每个人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情,恪守本分,各司其职,肯定会家和万事兴。

他认为,每个人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也是一种爱国。他希望在今后的日子里,能够尽最大的努力,做最好的自己,更好的儿子和丈夫、父亲和家长。他用“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时时鼓励和激励自己,让自己勇敢向前行。

他是一个平凡的人,其平凡是因为他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而他又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因为其刻苦钻研,在诗词方面有着很大的积累和收获,所以又显得非常优秀。他也是一个喜欢学习的人,并学有所成,他持之以恒的学习精神,令人敬佩。

他这种钻研求索,积极认真的学习态度,是任何领域的人都值得看齐和学习的。一种文化或者一种知识,当一个人把它做到极致,做到淋漓尽致的时候,便是这方面的专家。

其实,很多时候,学习是不需要权威认定的,只要能够学以致用,只要能够永不停步,活到老,学到老,且能把它吸收消化,那么,他就是这个领域之中的佼佼者。

他对家人的爱,对妻子的关心、关怀,以及对儿女的教育,和父母相处及沟通的方式,都有借鉴之处,愿诗歌一直陪伴他的生活,也让诗歌美化丰富他的生活。

文/家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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