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般带不走,唯有孽随身;这里是善意生活家,看待生活百态”
01
有些人,不一定是人,只不过披着人的外皮罢了。
以下故事根据案例改编,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02
某天,时年只有12岁的阿花到50岁的阿根家中玩耍。
阿花不但是个聋哑人而且智力还有残疾。
瞅见阿花,阿根一股邪念油然而生。
阿花的懵懂无知,阿花的聋哑。
这让阿根的侥幸到达了顶峰,或许他觉得自己做坏事的得手率会很高。
而且事后可能会逃脱法律的制裁。
他对阿花实施了侵犯。
03
犯罪的成功和事后逃脱处罚的侥幸,让阿根的欲望不断增加。
不会有丝毫的加以克制。
在短短十天左右的时间里,他就展开了第二次的侵犯。
那日晚上,阿花再度到阿根家里玩耍。
这一次还有同村的村民陈某。
陈某在看见阿根脱掉阿花衣物,并且让对方做不雅动作。
还要进一步发生关系时,进行了劝阻和制止。
但显然这个时候的阿根,他的恶念和欲望已经膨胀到不背人的地步。
不顾陈某的劝阻,执意将邓某控制住后,强行发生关系。
当晚,阿根就被抓获!
04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阿根奸淫幼女,应当从重处罚,且二度实施侵害行为。
对象还是智力残疾的女童,应当酌情从重处罚。
法律可以预防犯罪,以及惩戒罪犯。
但是在目前这个阶段,并不能完全杜绝犯罪。
法律有它的威慑性和保护性,但这还不够。
家庭,学校,社会也都应该参与到对于聋哑人。
特别是聋哑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当中。
作为家庭,自然是要给予更多的耐心和爱心。
学校,也是要积极教育,让他们保护好自己,建立健全身心健康。
也做到不要肆意去伤害别人。
这世上,大体分得最清的只有两种人。
“好人”“坏人”。
遵守道德底线,不去触碰法律红线,这是好人的共同认知以及应该切实遵守的。
胡编乱造来骗人[100][100][100]
必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