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本报从南阳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5·29较大气体中毒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4年5月29日,南阳官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气体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中毒,直接经济损失335万元。
本报梳理发现,事故发生单位包括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和襄阳贝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中毒(已治愈)。经查明,襄阳贝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法人张某中,指挥操作人员违规将浓硫酸直接注入污水处理站污泥池中,与废水中的硫离子剧烈反应,瞬间生成并释放大量硫化氢气体,造成现场作业人员中毒。此外,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襄阳贝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多项问题。地方有关监管部门也存在若干问题。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作业人员违规操作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责任企业和人员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有2人建议给予行政处罚。其中,李某勇(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张某(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法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两人均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南阳绿源生态保护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襄阳贝琦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均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地方有关部门也受到相应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李志新)
版权声明:未经授权,《中国基建报》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或利用AI软件改写,违者必究。
害死人无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人命这么不值钱吗?行政处罚就完了?
较大事故没有刑事责任???